不动产登记证明谁保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7:10:55 466 人看过

1、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产权人保管。如果想要办理房产抵押的贷款手续,需要产权人与银行签订合同,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给银行,这时候由银行来保管。

2、最后贷款人需要每月按时还款,等到贷款还清之后,会将不动产登记证书归还给你,再带上证书,身份证到房管局拿到房产证。我们在保管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如果丢失了会引来一系列麻烦。

一、保管合同可以保管不动产吗

保管合同可以保管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违约责任

1、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

(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

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2、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天津静海不动产登记分局成立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
    静海县领导就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涉及群众重大财产权利,关系民生、关系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大改革任务,社会广泛关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统一指导下,主动配合、积极协调,目前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职责整合、人员划转等项任务。下一步,县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还要继续加强配合,加强协调、把后续工作做好、做实,保证机构正常运行、业务顺利交接,确保12月1日全面启动静海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宣读了国土资源静海分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分局牌子和地籍中心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文件。
    2023-05-29
    298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
    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质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经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并开始印制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省份,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将尚未备案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国土资源部补充备案。本通知有效期为8年。国土资源部2016年4月26日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一、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质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2023-06-08
    386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可证明债务履行期限的证明材料
    不动产的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房产证吗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是房产证,房产证又称不动产权证。1、内页: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2、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不动产证的外页是红色的,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落款“国土资源部”,全国统一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
    2023-07-07
    320人看过
  • 期房不动产登记证明什么时候办
    交房拿钥匙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了,然后不动产证一般是交房之后两年拿证。在实践中,在很多开发商房子还是没有建成的之后,就已经在开始卖了。也就是人们在付款之后还不能使用的房子,当然这种房子只要开发商有合法的交易,也是可以依法有不动产证的。期房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准备好相关资料:1、不动产登记书(原件);2、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商品房预售合同。准备材料-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一、老人过世房子怎样过户老人过世房子过户流程如下: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身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2、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3、到公证处公证
    2023-03-27
    45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明对落户有影响吗?
    可以落户口而且拿房产证去的办理还是比较快的。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2、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用一、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用1、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
    2023-07-04
    466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明要交给开发商吗
    不需要,不动产登记证明最后由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申请人领取。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一、地役权合同应如何登记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
    2023-03-05
    33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交身份证和相关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十条处分共有房地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由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除外还有约定。按份额转让所享房地产份额,应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让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
    • 明年不动产登记会登记什么内容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
    • 如果进行他项权证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规定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3
      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他项权证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
    • 不动产登记证明中担保债权数额指的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1、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2、主债权主债权是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支付义务的权利,其应支付的数额是确定的。在贷款合同时,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 3、利息利息是主债权的合法孳息,它可以是法定利息,也可以是约
    • 登记抵押手续办完后,房产证由谁保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般房产证你可以自己留着,资方有他项权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