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5:21:38 206 人看过

一、普通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犯罪类型是刑法学和犯罪学研究中对各种犯罪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需要而有所不同。如根据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可分为财产犯罪(经济犯罪)、性犯罪,职务犯罪等;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可分为暴力犯罪、非暴力犯罪;根据犯罪者的组织状况可分为集团犯罪、团伙犯罪、一般共同犯罪。

二、我国的刑事犯罪追诉期规定是什么?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3、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刑事犯罪的处罚有哪些?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重的刑种或者处以相对较长的刑期。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如: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以及累犯等;刑法分则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如: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等等。总之,从重处罚的情节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所谓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从轻处罚的情节也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如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犯罪后有自首、立功情节的等等。

所谓减轻处罚,是指在犯罪分子应当适用刑罚的法定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可以或者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有: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有自首、立功情节的等等。凡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分子在法定刑最低限度以下判处刑罚。如某罪犯因盗窃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但因其有自首立功情节,人民法院对其判处2年有期徒刑,即在法定刑幅度最低限度以下判处刑罚。

对于具有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不得超出法定刑限度的最低刑和最高刑判处。

普通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等,刑事案件包括刑事犯罪与刑事诉讼环节,刑事案件区别于其他案件在于其社会危害性。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一审诉讼流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当人民法院接到立案申请或者侦查机关提交的案件之后,首先要对案件是否符合法定开庭审判条件进行审查,只要犯罪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充足的情况下,应决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开庭审判;对主要犯罪事实尚未明了,证明力度尚显欠缺的案件,应将其退回人民检察院,并请求加以补充侦查;另外,若案件无需判处刑事责任,可要求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其次,在开庭之前,法院应对案件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庭审过程顺利进行。具体包括:①确立合议庭成员;②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日期10天前交付被告方,同时告知被告方有权聘请律师或者在必要时刻为被告指派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庭审;③在开庭日期至少3天前向人民检察院发布开庭公告,详细说明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④正式传召双方诉讼当事人,通知他们的代理律师、证人、鉴定员以及翻译服务工作者,同时保证传票及通知书能在同一期限内送达;⑤在开庭之日至少3日前
    2024-04-27
    467人看过
  • 普通刑事案件怎么判
    普通的刑事案件怎样判刑,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的,对刑事案件量刑造成影响的因素有很多,要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才能确定的。1、犯罪的罪名。不同的犯罪罪名判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例如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2、犯罪的情节。犯罪情节越重,量刑的标准也最重。3、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故意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过失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刑法有规定的才承担刑事责任。4、立功自首的表现。如果当事人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的,是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
    2023-06-27
    281人看过
  • 成都普通话考点包括哪些
    一、普通话测试机构地址1、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成都市黉门街36号正成商翼312室2、四川省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3、西南石油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4、西南民族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文星段168号5、成都理工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502号成都理工大学南校区6、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7、西华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8、四川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成都市静安路5号第二办公区235办公室9、四川音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璐中段620号10、成都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二、补充资料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负责主持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凡需参加普通话水
    2023-05-25
    16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的天然属性与自然属性都要求其成员为两人以上。《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第一项就是“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就是对这种基于自然性和社会性所反映的法则的认可。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中曾经要求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其原因是当时没有承认法人参加合伙企业的投资地位,也没有允许有限合伙企业存在。法律强调全体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是因为在立法的过程中已经有学者提出了法人成为合伙人和设立有限合伙的意见,甚至早期的法律草案中已经包含了上述两种意见的内容,而法律最终没有采纳上述意见,表明立法机关所持的一种稳健态度。2006年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中删去这句话,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经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了分别的制度建设,普通合伙人当然必须承
    2023-04-30
    441人看过
  • 有刑事案件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有刑事案件对子女的影响有子女无法参加通过军校和警校、征兵、银行等的政审环节,也无法进入国企、政府部门工作。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内容。一、有刑事案件对子女有什么影响有刑事案件对子女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不能通过政审,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不同地区政审标准不一,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的通常不予录用。1.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2.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二、刑事案件包
    2022-05-27
    440人看过
  • 涉外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意见包括哪些
    我国没有单行调整涉外立法。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基本属于第二种立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用第三种立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典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仅在第16条和第17条作出原则性规定,第20条作出管辖相关规定,缺乏全面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刑事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外,主要依据一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包括:1、1986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2、1987年6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这些国际公约及相关条款包括:《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在内的防止和惩处侵权罪行的公约》第三条第二款;《1970年海牙公约》第四条第二款,第七条;《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第五条第二款,第七条;《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第五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核材料实体保护
    2023-08-08
    315人看过
  • 普通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普通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所述: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理并给出决定。但根据其案件的复杂性,涉及方面,公诉方,被诉方的情况,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等,根据具体事件的不同其审理期限不同,通过划分节点可以分为,二十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三个月或者三个半月、四个月或者四个半月、五个月或者五个半月、九个月这几个不同的时间节点。下面就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一下具体分类情况。一、二十日案件审理及其简单,责任及其明确,不需要过多的调查取证就可以做出决定的刑事案件,基本上在二十日左右就可以做出决定的,基本上走最简便的程序二十日就可完成审理。二、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一般应用在最简单程序审议的首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有关部门监禁的首审刑事自诉案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的限期都是一个月,做多不可以超过一个半月。三、三个月或者三个半月在上述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审议程序规定基础上如果还同时有民事案件的,通过相
    2023-04-19
    343人看过
  • "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刑事案件撤案会告知被害人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
    2023-08-15
    408人看过
  •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一、公诉案件刑事和解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并不是只要符合当事人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就可以适用该程序,适用该程序还需具备一定的条件。1、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告人到案后不仅需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还需对自身所犯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深刻剖析发生犯罪的原因,真诚的悔改,并明确表示不再犯。2、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真诚悔罪是对司法机关的一个承诺,同时还需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因为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是被害人的损害得到弥补、恢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最关键的环节。取得谅解的方式不尽相同,一方面可以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可以通过为被告人提供特定的辅助、帮助抚养被害人家属等方式获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履行形式多样化有利于经济实力较弱的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或者被害人经济实力较强,对于金钱的赔偿不作要求,仅仅要求其他形式如道歉等其他行
    2023-04-20
    1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包括经济案件吗
    一、刑事案件包括经济案件吗1、经济案件并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有些属于民事案件,有些属于刑事案件,要看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还是上升到刑事案件,并不能笼统的称经济案件就是刑事案件。公安部明令禁止公安人员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但如果你说的经济案件确属刑事管辖,那公安机关就可以介入。2、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经济刑事案件包括很多不同的犯罪,如走私假币、虚报注册资本、妨害清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罪名不同,立案标准也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
    2024-01-25
    391人看过
  • 破产企业普通债权包括哪些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一、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的特征1.别除权是对破产人之财产行使的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破产管理人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所以,别除权人就担保物受偿时,如有余额应返还破产管理人,用于对全体破产债权人清偿,如不足清偿时,未受偿之债权便转化为破产债权,得对破产人其他财产行使权利。通常,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便作为破产债权人受偿,但在第三人为破产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不构成别除权,因担保财产不属破产人所有,担保债权依民法有关规定实现。反之,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
    2023-03-10
    71人看过
  • 普通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一、普通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一般刑事案件应该在6个月37天内结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阶段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延长2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综上所述,如果不存在延长的情形,一般刑事案件应该在6个月内结案。二、刑事普通程序是否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但是可以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
    2023-06-15
    284人看过
  • 减刑的条件通常包括哪些
    一、减刑的条件通常包括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受法院所裁决对其处以管制或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惩戒方式的违法犯罪人员,在经历被关押的多个阶段期间(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若能切实做到积极严格地遵循监管法规制度,并能诚挚地投入到完善自我的教育改造计划之中,取得了显著改进和真正悔过自新的实际成效,或者违犯人员展现出优异的立功表现时,均可获得减刑相应待遇;然而,当违犯人员具备重大立功表现之时,优先考虑予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
    2024-07-15
    58人看过
  • 我国刑事案件回避的方式包括哪些?
    1、自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刑事法律确立了自行回避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消除可能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的人为因素,使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2、申请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而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一样,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指令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
    2023-06-22
    4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
    •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哪些案件是属于刑事案件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0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涉嫌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立案侦察、审判、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如罚款、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其特点包括:(1)外部表现为直接侵权形式;(2)大多数案件有明显的犯罪现场;(3)因果关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阶段性和突发性的换句话说,只要可能违反刑法,就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利用国家暴力机器打击犯罪、
    • 涉外刑事案件范围,涉外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5
      涉外刑事案件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国人犯罪或者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下列规定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2
      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那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审理有哪些规定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 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中包括哪些刑事案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