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特别是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许多当事人误写了保险公司的名称,如某保险公司分公司,误写为某公司分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的起诉不能被被被告错误驳回,如果被驳回,无疑会增加诉讼成本。如果案件中被告地址准确,联系方式正确,法院送达错误不是因为名称错误造成的。结合案件情况,案件法律关系的方向与实际权利义务承担者是唯一的。此时,法院可以认定这是原告的错误,允许原告直接更改。
行政诉讼法立案条件
行政诉讼,又俗称民告官,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权时,被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称为管理相对人。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能阻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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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50条被告主体错误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在实践中,特别是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许多当事人误写了保险公司的名称,如某保险公司分公司,误写为某公司分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的起诉不能被被被告错误驳回,如果被驳回,无疑会增加诉讼成本。如果案件中被告地址准确,联系方式正确,法院送达错误不是因为名称错误造成的。结合案件情况,案件法律关系的方向与实际权利义务承担者是唯一的。此时,法院可以认定这是原告的错误,允许原告直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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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错误应该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071.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如何处理: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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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错误怎么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2在实践中,尤其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将保险的名称书写错误,如“某某保险公司支公司”误写成“某某公司分公司”,这种情况下,不能一律以被告主体错误驳回原告起诉,如果一律驳回起诉这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如果在案件中,被告的地址准确,联系方式无误,而且并没有因为名称错误导致送达错误,结合案情,案件的法律关系的指向与实际的权利义务承担者具有唯一性,此时法院可以认定此系原告笔误,可以允许原告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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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错误怎么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5在实践中,尤其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将保险的名称书写错误,如“某某保险公司支公司”误写成“某某公司分公司”,这种情况下,不能一律以被告主体错误驳回原告起诉,如果一律驳回起诉这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如果在案件中,被告的地址准确,联系方式无误,而且并没有因为名称错误导致送达错误,结合案情,案件的法律关系的指向与实际的权利义务承担者具有唯一性,此时法院可以认定此系原告笔误,可以允许原告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