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告诉才能刑事案件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9:20:32 323 人看过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

一、诽谤罪是否一定要告诉才处理

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也有例外,不是一定要告诉才处理。如果诽谤罪严重损害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利益的属于公诉案件。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侵占案可以公诉吗?

侵占案不能公诉,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侮辱、诽谤的案件(但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虐待案(被害人有能力告诉,也未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

三、诽谤归哪个部门管

侮辱和诽谤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受理。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哪些案件是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哪些人具备告诉的资格?
    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能管辖和受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权进行告诉的人不告诉,司法机关则不能管辖和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是婚姻家庭犯罪,由于对犯罪行为的刑事追究或对行为人的处理往往涉及被害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允许被害人权衡利弊,作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的决定。关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范围,根据刑法分则规定主要包括: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60条规定的虐待家庭成员罪,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等。关于哪些人具备告诉的资格,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从以上规定可看出,以下三种人具备告诉的资格:1.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人民检察院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
    2023-06-11
    393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哪些情形需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告知才能够予以处罚的案件属于自诉犯罪案件中的一个类别。这个类别下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的仅需告知就可以进行处理的案件,同时也仅有四种犯罪行为名列其中,分别为侮辱、诽谤罪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以及侵占罪。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由于侮辱、诽谤等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乃至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这些案件并不属于只需告知即可处理的范畴之内;另外,无论是涉及到暴力干涉婚姻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还是虐待他人致人死亡的情形,均不属于这个类别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二
    2024-08-04
    2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有哪些申诉要求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一、官司二审败诉该如何抗诉在刑事诉讼中的二审败诉,申请抗诉的,若申诉满足条件则可以重新审判。《刑法》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二、法院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2023-04-10
    181人看过
  • 告诉才处理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
    2023-08-05
    168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哪些案件是需要再审的
    刑事诉讼以下案件需要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
    2024-05-05
    242人看过
  • 立案后的刑事案件需要多久才能有最终结果
    一、立案后的刑事案件需要多久才能有最终结果刑事案件立案后具体的结案时间没有规定。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流程涉及到的程序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确定。但对审判时间有规定,正常情况下是二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刑事案件必须满足哪些立案条件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
    2023-11-15
    274人看过
  • 刑事案件要具备哪些证据才能定罪
    一、刑事案件要具备哪些证据才能定罪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就会判处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二、刑事证据有什么收集方法1
    2023-04-14
    267人看过
  • 刑事公诉案件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书有哪些
    侦查机关:讯问笔录、起诉意见书、鉴定材料、公诉机关:讯问笔录,起诉书律师:会见笔录、调查材料,辩护词法院:讯问笔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判决书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有效地实行侦查监督,而且只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人民法院顺利审判打下了
    2023-06-14
    26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抗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抗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每个案件的具体代理范围,要以委托代理协议中的规定为依据,可以全权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3、相关证据材料;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
    2023-06-04
    4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2)当事人情况清楚,包括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3)诉讼请求明确。明确地提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标的。(4)具有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5)由本院管辖。被告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案由系上述自诉案件的类型。实践中,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也是很重要的,根据规定刑事自诉
    2023-08-05
    64人看过
  •  达到哪些标准才能进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这段内容讨论了犯罪行为的定义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出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进行的犯罪、犯罪未遂、已经完成或中止的犯罪。同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简而言之,这段内容强调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相关法律程序的必要性。1.如果有犯罪行为的事实,就意味着可以证实存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活动,包括预备犯罪、正在进行的犯罪、犯罪未遂、已经完成或中止的犯罪。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 事 责 任 追 究 的 条 件刑事责任追究是指在违反刑法规定的情况下,被法律认定为具有犯罪行为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构成犯罪要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故意、过失、犯罪目的等,才能被认定为具有犯罪行为。2. 违法行为:行为人必须
    2023-09-06
    260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只有被告知时才处理
    1、哪些刑事自诉案件只有被告知后才能处理?1。侮辱、诽谤案件(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3。虐待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贪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二是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1。自诉案件应当在一个半月内审结。如果当时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报总统和总统批准。当事人被拘留的,应当按照公诉的要求,在一个月内结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参照相应的民事诉讼审理期限。(1)自诉主体必须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来说,自诉是由被害人提起的。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自诉的主体是:1。受害人是因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人。因此,被害人有权就法律能够控制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自诉案件被
    2023-05-08
    12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告诉才处理案件包括
    刑诉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一般包含有:1、侮辱、诽谤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3、虐待案件;4、侵占案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案件,除非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否则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进行处理的。一、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
    2023-03-10
    219人看过
  • 哪些案件需要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下列案件必须行政复议才可提起诉讼:(一)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二)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开具的罚款,没收财物等处罚不服的;2.行政机关吊销当事人的许可证和执照的;3.行政机关采用扣押等方式,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4.行政机关冻结当事人的财权,对于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5.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对自己的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是不准的。6.当事人认为自己在合法的条件下申请的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而行政机关没有答复或者是拒接颁发的情况。7.当事人因为一些原因申请行政机关的保护,但是行政机关没有答复或者是采用拒绝的方式。保护可以是人身保护,也可以是财产保护。8.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第三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时候,
    2023-08-09
    111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需要事先告诉的案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3
      刑事诉讼法告诉处理的案件有:侵占案件;虐待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侮辱、诽谤案件等。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一般不予处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告诉才处理的都是自诉案件吗哪些案件需要告诉才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6
      国外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如轮奸罪一种是比较轻微的犯罪,如虐待罪。我国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这是对“告诉才处理”及其例外的规定,我国刑法“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是一些较轻的犯罪,特别是发生在家庭、亲友之间的犯罪。如刑法中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
    • 刑事自诉案件请问刑事自诉案件要哪些条件才能立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8
      刑事自诉的条件如下: 1、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告诉才才处理涉案范围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06
      告诉才处理包括侮辱、诽谤案件等,对于此种类型的案件,只有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自己或者是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权益维护的请求,其权益才有可能会得到维护。对于这类主体,若是不提出诉讼的请求,一般会被认定为是不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 办理哪些案件才需要向当事人告知?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3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侵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