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诉讼中是否可以提刑事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05:44:19 408 人看过

一、工伤诉讼中是否可以提刑事诉讼

工伤诉讼和刑事诉讼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工伤诉讼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用人单位工伤赔偿条件

1、工伤事故发生后,首要的是确认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存在,除非所在的劳动单位承认,那就无从谈起。

具体来讲,如果出现这样的争议是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

2、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没有予以认定,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准备好材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书拿到后,用人单位不主动赔偿,那就要进入劳动仲裁程序。

注意提起仲裁申请的时限,即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要提起。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人民法院。

5、进行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程序。

需要说明一点,由于工伤认定是一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而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案件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会充满风险,时间也很长,当事人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刑事诉讼是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工伤赔偿诉讼不能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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