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能向股东追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9:00:31 307 人看过

如果股东完成了出资责任,则不能像股东追偿,反之则可以向股东追偿。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如何处理

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协议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构成违约。

二、股东缴纳出资是否是股东的独有权利?

缴纳出资是股东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何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以查看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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