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03:41 57 人看过

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该局将于6月30日下午4时30分,在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宾馆6楼第一会议室,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线工程涉及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

据悉,此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块涉及南山区蛇口街道、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福田区梅林街道和罗湖区黄贝街道。根据规定,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围内或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在6月25日前向市国土房产局提出书面申请。凡申请参加听证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选出的代表还需提供单位或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听证会人员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深圳商报卢博林)

2008年6月23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文章
  • 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实施方针和目标第三章土地利用分区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五章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第六章实施措施第七章附则经2000年5月9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二OOO年五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利用土地,依法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吉政函[1999]1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经省政府批准的《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及所辖的长白县、抚松县、临江市、靖宇县、江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严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资源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制定规划的前提与依据。为加强、规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确认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客观真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地籍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审查与上报工作。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科学、规范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确认工作,并将《技术规范》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部。二○○五年八月五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第一条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采用的土地利用
    2023-04-22
    288人看过
  • 关于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国土资源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对有关事宜分别作了批复,具体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土资函[1999]6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鞍山市土地利用脑体规划的批复》(辽政[2000]1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中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公告如下:一、规划的总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实现鞍山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全市粮食总量基本自给;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总量,协调各部门用地关系,合理安排各业用地,达到土地资源持续合理利用;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新体制,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二、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以1996年为现状年,1997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本
    2023-06-10
    69人看过
  • 深圳土地利用规划征求意见新增居住用地3000公顷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4日在市规划国土委官方网站进行展示,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将新增加居住用地3000公顷。该规划定位为适应中国国情和深圳市实际的高度城市化背景下的约束、转型和创新规划,探索建设用地减量增长的土地利用示范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至2020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4日,市规划国土委将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众展示和咨询。土地空间严重短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首先为我们算了一笔土地账。根据2005年度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全市陆地总面积195284公顷。其中,农用地9706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9.70%,建设用地93864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8.07%,未利用地436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23%。可以说,我们正面临土地空间的短缺。从市域土地的经济效益来看,2005年我市每平方公里GDP产出达到2.5亿元
    2023-04-22
    428人看过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前提
    要根据法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相关批准文件认定,不能人为认定。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主要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等。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另外,下级规划应依据上一级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规划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的控制指标,这就确立了规划体系的总体控制作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确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法律地位。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
    2023-06-13
    461人看过
  • 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9月29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这是继河南、山东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三个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贵州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黔中地区,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黔西地区,要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黔北地区,要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适度培育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发展;黔东南地区,要合理有序地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综合治理。省国土厅厅长朱立军说,批复对我省未来12年的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建设用地保障、统筹各类用地和协调城乡发展均具有重要
    2023-04-22
    51人看过
  • 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是怎样的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律师补充: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
    2023-05-06
    474人看过
  • 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已相继经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认真贯彻各级土地规划批复精神,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加强土地管理,推动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实施土地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土地规划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精神编制的,既体现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精神,又紧密结合合肥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对我市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纲领性文件;对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目标,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各级土地规划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充分认识实施土地规划,加强土地规划
    2023-06-10
    31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需要修改总体规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一)上级人
    2023-05-06
    446人看过
  •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适应土地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部部署了12个县级和14个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为保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厅(局)地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规划修编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严格把关,保证规划修编采用的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的准确性。二、规划基期为2001年或2002年,规划基数必须采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或者经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地籍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经部审查确认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三、开展更新调查的县级、市(地)级试点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管
    2023-06-10
    125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查看)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当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在加快推进。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规划编制工作和规划审查报批程序作出什么样的新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为进一步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记者采访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为提高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法》经反复修改论证后出台。记者:起草这个《办法》是出于什么考虑,与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有何区别?王守智:1997年10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7号令颁布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
    2023-06-05
    218人看过
  • 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有哪些办法
    为规范全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一是需要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规划、经贸、建设、农业、水利、林业、交通、民政、国防等部门研究工业、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需要省人民政府和省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商国务院审批同级有关部门,再报当地办事机构或者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参加考试的地、市的部门由省辖市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政府确定。二是审查主要依据党和国家关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方针政策。(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3)本级和上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整理计划和其他有关计划。(4)经批准的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调查和其他相关调查数据。三是审查要点(1)设立原则。规划编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编
    2023-05-08
    472人看过
  • 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1999年9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1999]491号文件批复同意《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印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总体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依据。各级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要始终坚持土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的方针,切实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土地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把《总体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员,增强计划的协调性、政策性和导向性,实行目标责任制,保证《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二、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程序与规划内容第三章规划成果第四章规划的审批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推动规划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级规划、市(地)级规划、县级规划和乡(镇)级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均应遵守本办法。编制跨行政区域的规划,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在预测土地利用变化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并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提出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调整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以及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和步骤。第四条编制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第五条规划的期限应
    2023-06-10
    13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的有关部门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 修改城市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和乡总体规划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评估报告要明确原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改的必要性,提出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还应当就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论证,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并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 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分为哪几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分为三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底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7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行为如何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给予处罚:对于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于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