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调解书,是否可判定为拒绝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5 13:30:11 498 人看过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经过司法认可的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等文书,就可能构成拒执罪。不过,只要这些文书经过司法认可并得到认可,就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拒绝执行这些文书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罪。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判决书或公证债权等文书,但当事人拒绝履行,就可能构成拒执罪。不过,只要这些文书经过司法认可并得到认可,就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拒绝执行这些文书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罪。

调 解 书 拒 绝 履 行 或 构 成 拒 执 罪 吗 ?

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拒不履行调解书可能构成拒执罪。拒执罪是指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而素材中提到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均属于拒执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如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情节严重的话,就可能构成拒执罪。

拒不履行调解书可能构成拒执罪,而拒执罪是指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如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就可能构成拒执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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