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是用益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5:21:29 158 人看过

相邻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相邻权是为调节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中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权益。用益物权包括: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要区分相邻权与用益物权主要是要懂得区分相邻权和地役权,因为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与相邻权容易让人混淆,两者都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利用到别人的不动产,但是两者还是可以区别的:1、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无需订立合同产生;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形态,基于合同产生。2、相邻权必须发生在相邻的不动产;而地役权可以相邻也可以不相邻。3、相邻权的范围是依据法律规定的;而地役权的范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内协商。4、相邻权通常是无偿的;地役权既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取决于双方的合意。

5、相邻权具有永久性个一时性结合的特性,地役权的存续期间由当事人约定,并可以设定永久地役权。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处理依据

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此条的重点在于“当地习惯”。例如,城市房屋的间隔小一些,农村房屋间隔要大一些,因此处理房檐流水等方面的习惯有很大不同。

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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