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证据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0:11:25 426 人看过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一、行政诉讼法中如何确定举证期限?

被告的举证期限为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二、起诉之后多久开庭

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首先,法院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三、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久

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1、法院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去起诉都需要带材料的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2023-06-03
    203人看过
  • 根据规定行政诉讼如何起诉?
    一、根据规定行政诉讼如何起诉?1、若是想要提前行政诉讼请求,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
    2024-01-07
    449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
    律师解答:自诉只有刑事诉讼才有的.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诉。据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犯罪。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罪,重婚罪和拒绝抚养罪等轻微的刑事案件。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
    2023-06-14
    220人看过
  • 复审性行政诉讼证据与非复审性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程序一般具有复审性,即在行政诉讼之前已经历了诸如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完整法律程序。行政审判是由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复审,类似于上诉审,这在证据规则上体现为:行政审判的事实认定以行政程序中收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对其在获取和处理证据及得出事实结论上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因此,复审性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一般不予采纳等。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程序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复审性,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在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被告因没有实施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被起诉,原告因要求被告实施该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起诉,因而以被起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基础的复审无从谈起。此时,原告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向被告提出过申请。在行政赔偿案件中,被告
    2023-04-30
    174人看过
  • 立案条件行政诉讼法中如何规定
    一、立案条件行政诉讼法中如何规定立案条件行政诉讼法中如下规定: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时效会中断吗行政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中
    2023-06-19
    249人看过
  • 2021年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的。此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证据采信规则证据采信规则,就是法院在已经提供的一系列证据中认定、采用具有证明力和可信度的证据时必需遵循的规则。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目前的证据采信规则主要包括:1、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这是司法解释第31条第1款的规定,是法院采信证据的最基本规则。任何证据只有经过质证,才有可能作为裁判依据。这不仅是因为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就等于是没有经过考验,其证明力和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的,而且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和尊重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权利。2、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
    2023-07-16
    1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解读之取证规则
    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中的取证缺乏明确一致的规定。本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力的局限,也不可能对行政程序中调取证据行为作出设定,只能通过对举证要求的规定,实现对取证行为的规范。事实上,本司法解释第二部分“提供证据的要求”,就是对取证行为的要求。如果取证不符合要求,举证当然就不可能符合要求。所以我将这一部分归纳为取证规则。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取证时限规则]即取证时限上的要求。该规则涉及司法解释中的两个条款。即第3条:在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60条1项: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因此,被告收集证据,一般应在做出行政行为之前的行政程序中进行。该规则不约束原告、第三人。(二)[证据形式要件规则]所有
    2023-06-13
    4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
    2002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该规定从举证、调取证据、质证和认证等各个方面都加强了对原告的保护力度,使原告在诉讼中可以与被告处于实质上的平等地位。原告的举证责任,提供初步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其符合起诉条件;在起诉不作为的案件中,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原告或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原告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可请专家出庭作证对
    2023-06-13
    3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昨天出台偷拍偷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大量证据进行认证?昨天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推定规则等认证规则的详细解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的认证制度。法律专家认为,认证是对证据能力和证明效力的审查判断,在证据规则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对认证问题只提出了原则要求,未直接作出具体规定。高法公布的司法解释大大增强了法律原则的可操作性,既可有效防止法官在认定证据上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又可抵制各方面的干扰,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判案。规定指出,人民法院裁判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通过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排除非法证据材料和虚假证据材料,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确定定案根据。规定指出,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
    2023-06-06
    13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
    一、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按法院的辖区、案件的影响力、起诉的事项来分,一般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内。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的流程是: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
    2023-06-06
    208人看过
  • 证据的法定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
    2023-03-28
    3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一、行政诉讼概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2023-06-06
    3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
    一、行政诉讼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针对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主要依据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隐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并且这些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具体而言,伪造证据罪并非指所有伪造证据的行为都会受到刑事追究,而是要求这些行为对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准确性造成了显著影响,或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一旦行为人的伪造证据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即符合了伪造证据罪的立案标准。二、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其在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或角色,均有可能成为伪造证据罪的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3.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即伪造证据的行为破坏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隐匿
    2024-07-20
    4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规定的行政案件不服的
    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原告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诉讼中还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2)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答辩的权利;(3)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回避的权利;(4)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经人民法院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7)经人民法院许可,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及有关法律文件的权利,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8)查阅、改正庭审笔录的权利;(9)在审判前,原告有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发迹其所作
    2023-08-1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案件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不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8
      证据是指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则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法律事实,并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等作出正确裁判的根据①。行政诉讼证据是行政诉讼的核心,行政审判的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证据,人民法院通过举证、取证、质证及认证等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事实,并作出裁判,从而完
    • 行政案件诉讼证据要多长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0
      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被告,一般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日内提交证据。如果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则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7
      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怎么申请案件证据保全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9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