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全省通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2:30:33 126 人看过

不是的。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一、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准备好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准备好齐全的贷款材料,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公积金贷款手续是什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三、公积金贷款合同找谁拿

公积金贷款合同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贷款人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然后持有关合同资料去公积金担保中心领取公积金贷款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状况证明相关文章
  • 江苏省社保卡全省通用吗,和医保卡是一个卡么?
    一、江苏省社保卡怎么办理想要办理江苏省社保卡的话网上可以这样办理:1、事先要准备好个人的电子照片,然后点击办理操作,将制卡信息等内容都准确填写无误,如果中途填写有误的话,可以点击修改;2、信息确认修改无误之后,再提交制卡申请,制卡申请成功之后会有对应的短信提示;3、携带好准备好的身份证以及短信,前往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后续的手续,完成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根据回执单领取卡片即可。不过要注意一点的是,网上办理江苏省社保卡,仅仅支持办理过江苏省人社业务人员,但是还没有领取过社保卡的人员需要去线下。二、江苏省社保卡全省通用吗江苏省社保卡其实是可以全省通用的。要知道从今年的二月份开始,在江苏省就有全省统一使用的社保卡开始正式发放,以及免费申领。省统一社保卡是没有地域限制,可以支持异地就医、就业参保以及领取养老金等功能在的,可以说是为跨地区社保业务奠定了基础。不过报销额度并没有太大区别,还跟之前是相同
    2023-05-17
    392人看过
  •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投诉规定是什么?
    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职工提起
    2023-04-06
    78人看过
  • 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安徽省淮北市贷款吗
    一、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安徽省淮北市贷款吗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根据1999年颁布、2021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
    2023-03-09
    306人看过
  • 江苏省公积金允许取款的次数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不同的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1、购房一次性支付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员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每年最多提取四次;2、员工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支付的购房款;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一年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4、自住住房建设、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如果提取金额不足,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已支付的建设费用。公积金几个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
    2023-07-05
    422人看过
  • 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甘肃买房吗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可以到甘肃办理购房贷款,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异地代购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一、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异地买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外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公
    2023-03-17
    330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关于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国土管理局《关于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并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现提出我省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一、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一)省政府已明确以省辖市为单位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年度建设、灾毁等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土地整理等新增耕地作出统筹安排,把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纳入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因受条件限制难以在本行政区内实施平衡的,应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由上级政府在省内组织实施平衡。(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按照“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原则于以补充。耕地补充任务实行分级负责。省及省以上重点工程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占补平衡工作原则上由省国土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2023-06-10
    307人看过
  • 江苏省公务员进医保
    北京平谷区日前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2万多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这则消息引起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了解到,其实,作为全国医改试验田的江苏,早就开始试水公费医疗改革。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有12个市的公务员已进医保。昨日,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江苏省现今的公费医疗已跟过去有了很大变化,正朝基本医保靠拢,今后,全民医保是大势所趋。江苏12市市长书记都有医保卡据介绍,关于公费医疗改革,江苏省试点城市,也是国家首批试点城市——镇江,1994年便开始试水,1998年,公费医改的城市扩大到苏州、无锡、南通等市。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已有12个市的公务员被纳入医保范围,这些市的市长、书记也有医保卡。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公务员参加的医保是基本医保加上公务员医疗补助,由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较高,其缴费标准也较高
    2023-04-24
    295人看过
  • 浙江省公积金缴纳规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缴纳标准如下:一、缴存比例2021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存比例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再履行报批手续。二、月缴存工资基数的计算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下同),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以下规定项目计算:(一)机关工作人员。月缴存工资基数=2020年12月份应发工资+(全员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年休假补贴+考绩奖)(2020年度月均数)。(二)事业单位人员。1.各学校人员月缴存工资基数=2020年12月份应发工资+(全员绩效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补贴)(2020年度月均数);2.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月缴存工资基数=2020年12月份应发工资+(全员绩效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年休假补贴+考绩奖)(2020年度月均数)。(三)中央、
    2023-07-07
    293人看过
  • 江西省公积金缴存基数
    【摘要】目前,很多江西省直职工都不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其实,江西省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一般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至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般=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江西省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计算?它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若是新参加工资的职工,应以参加工作
    2023-05-31
    108人看过
  •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省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常熟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要求,促进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下发省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如下: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二、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财产价值的2‰收费,最低200元。三、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一)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二)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它关系的1.无标的额的,每件收费200元。2.有标的额的,按标的额的1‰收费,最低200元。(三)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
    2023-06-06
    368人看过
  • 了解江苏省公积金的具体规定:可以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
    2023-07-09
    448人看过
  • 江苏省关于颁发《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发布文号: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开征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土地管理、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财政机关组织征收。征收的耕地占用税除上交中央财政一半外,其余一半的分配:省为百分之三十,县(市、郊区)乡(镇)为百分之七十。县乡分成比例由县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成的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耕地的垦复、改良及农田建设。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报解、结算、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规定。一九八七年七月八日江苏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本省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
    2023-06-07
    229人看过
  • 江苏省退休金计发基数
    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按7602元重新计发待遇,重新计发水平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今年调整养老金水平的,从7月1日起补足差额。一、陕西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3、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4、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
    2023-03-02
    212人看过
  • 江苏省退休金加码方案
    江苏省退休金上调方案为: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
    2023-07-05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更多>

    #婚姻状况证明
    相关咨询
    • 江苏省直公积金补交政策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0
      江苏省直公积金政策如下: 1、个人最高可贷50万/人。4月1日开始执行。省公积金通常是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有些项目也是不支持省公积金贷款的。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2、一般来说,在缴纳公积金城市以外的异地购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异地购房能不能公积金贷款,则因为城市不同和要求不同,需要到缴纳公积金的城市
    • 江苏省公积金能异地买房贷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贷款政策已比照南京市公积金新政执行!和市公积金一样,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另外比市公积金政策更宽松的是,省公积金在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 1、首次使用公积金: 有房,没有贷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50万人,家庭夫妻最高可贷100万。 无房无贷,最高可贷50万人,家庭夫妻最高可贷100万。 2、二次使用公积金:名下无南京登记房产,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最
    • 江苏省内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4
      江苏省内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 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相关资料。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
    • 江苏省公积金贷款30万要还多少钱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5
      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贷款政策已比照南京市公积金新政执行!和市公积金一样,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另外比市公积金政策更宽松的是,省公积金在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时,只“认贷不认房”! 1、首次使用公积金: 有房,没有贷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50万人,家庭夫妻最高可贷100万。 无房无贷,最高可贷50万人,家庭夫妻最高可贷100万。 2、二次使用公积金:名下无南京登记房产,
    • 江苏省xx基地面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