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23:43 335 人看过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可以转让。

一、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吗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三、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公租房公民可以转让居住权吗
    具体看情况的。1、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2、对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有效;对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无效。3、如果买受人在买受该不动产时为善意无过失,则采取牺牲其他共有人的利益,而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规则的立场,确认买卖关系为有效。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赔偿损失。双方的房屋买卖无效,出售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购买方可主张出售方返还钱款,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在确定损失时,应当将房屋现有价值与原购房款之间的差价作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考虑在内。2、确定过错责任。作为市场主体,农民和城镇居民在交易秩序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就认为城镇居民的购房行为是欺诈.而从纠纷现状看,也多是农村房屋出卖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拆迁等原因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因此在确定过错责任时也应将之考虑在内,即反
    2023-03-14
    378人看过
  • 居住权的转让或继承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精神损害赔偿权能继承吗精神损害赔偿权不能继承,但也有例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被继承人享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不能继承。但是有例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起诉或者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予以赔偿的,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8-07
    250人看过
  • 设定居住权的房屋可以转让 抵押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民法典对居住权与抵押权怎么规定的关于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规定如下: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
    2023-03-08
    428人看过
  • 转让居住权后连续居住多少年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在房屋上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要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后才能转让,转让后可以连续居住多少年,由房屋所有权人确定。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2、房屋居住权的义务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6-13
    475人看过
  •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能否转让?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一、居住权有哪些特征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1、居住权是在他人住宅上设立的物权。2、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3、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设定的。4、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5、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二、居住权不公证有效吗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依法设立居住权后,即使居住权没有公证的,居住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023-03-24
    333人看过
  • 股权是否可以无偿转让?无偿转让可否买卖?
    股权可以无偿转让。但是转让的人为自然人的需要交纳个税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零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承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有债务纠纷可以转让股权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
    2023-04-11
    6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伪造
    伪造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但有权处分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经过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一、效力待定合同生效的追认期限是怎样的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效力需要经过追认才能生效,追认的时间也是有所限制的,相应的权利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
    2023-04-02
    322人看过
  • 居住权能否转租?
    一、民法典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而承租权也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房屋设立居住权后,一般不能出租的,但不影响居住权人占有、使用房屋除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
    2023-07-06
    67人看过
  • 小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买来居住可以吗
    一、小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买来居住可以吗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物权,也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性质,就其买卖效力而言,我国并没有统一、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只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分别处理,但是既然有处分的性质,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就可以买卖。二、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县(区)社区单元层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收到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于乙方交清购房款之日起,将该房屋的全部钥匙及相关资
    2023-06-10
    53人看过
  • 减资时是否可以转让股权
    减资期间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减资期间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减资的目的是控制股东的整体债务风险。引入新股东可以通过增资、股权转让、股权稀释等方式实现。可见,在减资公告期内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新股东比较麻烦,但通过股权减让、稀释等方式效果不大。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股权转让的方式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股东以出资额为基础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和其他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在公司内部进行股权转让;第二,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以外的股份转让。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所不同:(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依照《公司
    2023-05-02
    88人看过
  • 居住权如何进行转让
    居住权是不能转让的。因为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法律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转让可以吗民法典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3-08-13
    169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转让手续
    一、永久居住权转让手续民法典规定,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所以设立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解除的条件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通过以上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
    2023-05-06
    19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税是否缴纳可以进行转让吗
    股权转让税未缴可转让。股权转让是否纳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然,如果转让合同中存在其他无效因素,如未经股东大会表决手续,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权;例如,签署过程中存在缺陷。股权转让的转让人是纳税人。如果预期不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限期缴纳并征收滞纳金。因此,合同的有效性不能简单地通过是否纳税来判断。股权转让税费如何缴纳股权转让的交税办法:若给个人的,则属于财产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给公司应当交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
    2023-07-12
    435人看过
  • 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居住权
    可以。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1、居住权属于人役权居住权是人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指排除所有人而将建筑物或建筑物之特定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其权利内容,主要为居住的权利,可以因居住之目的而使用房屋,并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对其使用权的干预。2、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内容,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非居住权。居住权的客体可适于已经存在且适合居住的建筑物比如房屋。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需求,也包括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负有照顾义务的人或是允许共用之人。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住权的利用范围之内。另外,居住权不可让与他人而形成他人的单独使用。3、专属性居住权物权化之目的在保障居住人的晚年生活,故不得让与或继承。4、无偿性古代罗马法中的居住权是解决没有继承权的女性或者奴隶老无所养的问题。现在主要解决父母、无房的离婚
    2023-05-05
    45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法律是否允许居住权转让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5
      1、居住权转让,法律是不允许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例外。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 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居住权转让,法律是不允许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例外。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022年无产权永久居住权可否转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可以转让永久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
    • 可以转让宅基地的居住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居住权不能转让。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法律上可以给居住权证转让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7
      1、居住权转让,法律是不允许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例外。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