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的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0:24:40 290 人看过

一、借条上写的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处理

借条上写的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如下处理:以实际借款借款的金额为准,可以当事人协商修改借条中的数额或者重新签订借条,借条中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日期等。

二、借款利息支付方式有哪些

借款利息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三、借条年利率最高多少

借条年利率最高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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