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新规下的变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31:26 41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的条例规定,二零二零年股权转让新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任何股东转让自身的股权,应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他股东成员,并询问其它股东的同意。如果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当天开始计算,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税务最新规定

1、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1)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

(2)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已废止)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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