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地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还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21:51 476 人看过

一、相关法律规定:

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从上述规定来看,确定仲裁管辖的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仲裁的,无需区分时间先后,都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

在诉讼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就同一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法院。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来看,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确定管辖的原则是“先受理优先管辖”,即由先受理的法院优先管辖。

二、注意事项:

在诉讼阶段,仲裁委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并不当然享有诉讼管辖权。另外,有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的仲裁机构或法院。但是,如果约定的管辖仲裁和法院机构不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则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社保所在地是不是工作单位所在地?
    社保所在地一般即指工作单位所在地,但是也可以指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其应当根据当事人缴纳社保的种类以及方式进行确定。《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怎么查社保所在地查社保所在地的方式如下:1、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相关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社保卡里的钱取不出来。手中拿的社保卡虽然是一张银行卡片,但是这张卡的社保账户跟银行账户是分开的。也就是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实际上计入了社保中心以身份证号码设立的社保账户里面。这个钱一般划到了养老基金里面,由政府统一委托专人管理。社保中心发放的社保卡是退休之后用来领取退休金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2023-08-03
    46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归属在单位所在地还是事故发生地?
    一、事实劳动关系归属是在单位所在地还是事故发生地就相关的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应当去哪里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比如工作地在A地,单位在B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我们可以就劳动争议向工作地的A地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用人单位,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二、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指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2023-04-29
    402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属于地域管辖的范围吗
    一、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属于地域管辖的范围吗合同履行地管辖属于地域管辖的范围。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管辖法院注意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
    2023-03-02
    44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否要约定才有效
    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优先合同履行地约定,合同未履行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约定管辖法院起诉,但是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合同履行地管辖不是约定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就有效。一、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管辖原则是:1.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管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否与约定履行地一致。当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时,以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而不能以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2.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仅对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则不适用约定优先原则。3.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诉法专属管辖
    2023-06-04
    428人看过
  • 确定劳动仲裁管辖地是否在合同中?
    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均有管辖权。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跟劳动者约定仲裁管辖地呢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各个地方的裁判思路并不统一。但多数意见认为,劳动仲裁是不可以约定管辖权的。劳动仲裁的管辖地怎么确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于工伤赔偿工资发放等相关事项发生纠纷的,可以先由劳动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但是申诉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无法解决双方纠纷的,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完成劳动仲裁,甚至对劳
    2023-07-07
    190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不是专属管辖
    合同履行地不是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依照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根据交易标的物的性质分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给付的是货币,则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如果是交付不定产,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如果给付的是其他标的物
    2023-04-04
    1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什么地方履行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履行地的特征和规则该规则通过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这是目前主要的评估方法。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须有一项义务能够反映合同的本质特征。只要是双边合同,非货币性债务就最能体现合同的特点。因此,一般认为,根据本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是合适的,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双边合同,非货币义务是区分本合同与其他合同性质的标志,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根据这一特点确定的。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履行地还是民法规定的履行地,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8条规定,如果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目前有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实际履行地点与约定一致的,按照适用意见第十八条确定管辖范围。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但尚未实际履
    2023-05-07
    35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谁管辖
    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一、劳务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员工被无故辞退如何维权员工被无故辞退如何维权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2023-04-07
    49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申请
    一、劳动仲裁是否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可就近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便利于劳动者维权同时又节省维权成本。二、劳动仲裁的流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
    2023-04-29
    305人看过
  • 贷款方所在地即是借款合同履行地吗
    一、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
    2023-02-24
    446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管辖地合同履行地的公安是否有管辖权
    一、合同诈骗罪管辖地合同履行地的公安是否有管辖权?关于合同诈骗罪合同履行地的公安事由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
    2023-06-03
    430人看过
  • 专利侵权行为地一定是管辖所在地吗
    专利侵权行为地不一定是管辖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笔者曾代理某原告起诉浙江省嘉兴市的一企业侵犯原告的专利权。因被告住所地的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因此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专利诉讼的基本技巧专利诉讼的目的往往都是为了争夺市场,通过专利诉讼抑制竞争对手的生产规模,同时不断扩大专利权人的生产,以占领市场。专利诉讼过程中有必要掌握一些技巧。1、研透专利技术对于技术性很强的专利诉讼,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相关的技术非常重要。专利诉讼要求律师不仅懂得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师必须理解专利技术。不懂法律打不好官司,不懂技术同样胜任不了专利诉讼,单从法律条文上是
    2023-03-19
    290人看过
  • 承揽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在承揽人所在地吗
    一、承揽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在承揽人所在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
    2023-06-05
    2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
    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一般都是为注册地,实际以公司实际注册为准,如果以办公地址为准会存在法律风险,如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据的提取与合同不同等的造成的法律风险。合同上可以添加LOGO,不存在法律风险。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高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
    2023-04-29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对劳动争议案件是否都有管辖权管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者可以选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
    • 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如何确定管辖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者是否可以在此地起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
    • 履行地和用人单位不在一个管辖区,可以在用人单位地申请劳动仲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申请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时提起中才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
    • XX资关系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由谁管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0
      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