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小区绿地能改为停车位出售吗?
通常上买房的话,都会带有停车位,但是有的小区停车位不够,所以看到小区内有绿地,就想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位,这样再将停车位拿去出售就可以拿到车位。在实际中,想要将绿地改为停车位,虽然可以提供较多的车位,但是,在动之前还得先了解这种车位能不能拿去出售,所有权是属于谁的。
事实上,按规定,小区内的建筑物的权属划分有如下: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而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所以说,小区绿地能否改为停车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小区绿地本属全体业主共有,故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对小区绿地进行处分获或利用。如果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同意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位出售,那么小区绿地在获得相关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后,就可改为停车位出售,否则,不可以擅自改变绿地用途。
但是,因为小区内的绿化带用途较多,收益也大,所以不仅有人会想着将绿化带改为停车位,还有在里头种菜的,但是,不管是哪种行为,只要没经过合法途径获得允许的,那么都是违法行为。要是你们小区内有因此造成较大损失,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要是你现在身边没有合适的律师的,那么还建议可以点击右侧立即找个满意的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开发商是否合法出售地下车位使用权
448人看过
-
开发商有没有权出售或出租小区地下车位
164人看过
-
开发商出租人防地下车位是否合法
280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可以销售地下车位?
448人看过
-
现在小区地下停车位和车库开发商是不能对外出售了吗
382人看过
-
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开发商能出售吗
454人看过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
开发商出售小区的露天车位合法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2《》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
-
小区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哪些情况下业主无权出售该车位?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
-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7-08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不久前,我们小区的车库被房产公司以每个6万元至1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购买者有的是本小区的业主,有的是小区外的住户。那么,房产公司向小区住户以外的人出售车库的做法是否合法?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可见,判断房产公司出
-
小区车位归谁,开发商有权限出售车位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07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从《物权法》的规定看,商品房小区中的车位有“专有”与“共有”两种不同的权属,不同的权属有不同的处置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