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9:30:45 497 人看过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往往会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义务,这常常会导致人们产生一种模糊的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就等同于竞业限制协议,实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本文针对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对两者作一个区分。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是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书面协议。

从以上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竞业限制是保密的一种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竞业限制主要是为了督促离职后的员工并采取一定的手段强制其履行保密的义务,从而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但是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也有明显的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这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如果因为泄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得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就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劳动者承担保密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在一定范围、地域和期限内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3)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放的保密补贴不同于竞业限制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目前越来越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无疑极大限制了劳动者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附加说明日常工资就包括了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在劳动者离职后不给予另外的经济补偿,会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位置,故本条有关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的规定,意在让劳动者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去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包含着三层的意思:(1)竞业限制补偿必须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不能约定包含在工资中,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2)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一次,这样才足以保障劳动者不因竞业限制而影响其常态的生存条件;(3)违约金数额法律未限制,由合同双方自由约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用人单位无权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或要求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时,不应把保密费用错误地当成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协议中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方式与法定方式不一致时,是否有效要看对劳动者是否有利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方式不一致时该如何看待,笔者认为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的规定来判断,如果是补偿金数额合理,支付及时,对劳动者更加有利的,为有效约定,如果实际上削弱或是排除了劳动者权利的,则为无效约定。首先,支付的补偿金数额必须合理。应以劳动者离职之前的收入水平及其单位的受益等因素作为参照标准。其次,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该经济补偿与工资是能够明确区分的,如果经济补偿和工资混在一起无法区分,劳动者否认用人单位曾经支付过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又不能举证证明经济补偿已经和工资合并发放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将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的区别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都是企业采取保密措施,防范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手段,两者内容有所重叠,但其法律内涵和适用却有着本质的区别。1.义务的基础不同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一般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的,没有约定的,劳动者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义务的侧重内容不同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义务的期限不同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得超过2年。4.违约责任不同用人单位不能在保密协议中直接为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只能根据实际损害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023-02-25
    14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能同时签吗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能同时签。保密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义务的合同条款;竞业限制是要求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者并不冲突重复。一、一般多久一次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劳动关系解除后竞业禁止期限是多长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的
    2023-03-06
    49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有什么不同?
    一、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义务性质不同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就不存在竞业禁止的义务。实际上,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并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对竞业禁止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即便《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对竞业禁止义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这种规定也只是对竞业禁止义务的适用范围和最高年限做出了法律的限制性规定,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该规定对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作出过分的限制,其适用的前提仍然是以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为前提的,无约定则无义务。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保密义务来源于法律的规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就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明示的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劳动者在离职以后均应承担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区别在于,若用人
    2023-04-04
    42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有什么区别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不同: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所有触及到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协议是对劳动者长期有效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一、竞业限制有哪些法定对象适用竞业限制的法定对象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的期限怎么算?竞业限制的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
    2023-04-05
    244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有什么不同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定义1、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
    2023-02-24
    92人看过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一、竞业限制对在校学生有效吗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对在校学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
    2023-04-03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有什么不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不同: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所有触及到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协议是对劳动者长期有效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有什么不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不同: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所有触及到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协议是对劳动者长期有效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
    •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有什么不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6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不同: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所有触及到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协议是对劳动者长期有效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
    •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不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1
      员工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二者的本质目的都是为了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保密协议不需要必须支付保密费,而竞业限制协议则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 其次,保密协议的期限没有具体要求,而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 最后,竞业限制协议通常在离职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保密协议在签订后即生效;
    •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是什么,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有什么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一、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同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上述规定,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