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8:40:10 139 人看过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动法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
    2023-05-05
    135人看过
  • 多地上调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多地上调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什么意思江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黑龙江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此外,陕西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
    2023-04-12
    74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现就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与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协商,力争在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前拟定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保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在1994年底以前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报出25日内未接到我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抄报劳动部;1995年1月1日后,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报劳动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
    2023-06-10
    273人看过
  • 中国31个省区市已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截至目前,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其余30个省份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颁布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25日在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宣传周启动仪式上透露的。他说,开展宣传周活动是为了更好地宣传落实新修订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帮助广大职工全面了解,掌握《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依法用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建设。若用人单位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则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
    2023-06-10
    189人看过
  • 应涨低收入者工资落实工资保障制度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中了解到,收入分配是劳动者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最低工资问题,二是工资增长问题。人们普遍呼吁,应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在劳动法的框架内,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和完善工资保障制度。有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不符合劳动法规确立的标准,不能保障低工资劳动者的生活;有的地方多年没有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用工劳动定额不合理,超时加班严重。在东南沿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现象。珠江三角洲一些企业,每月工作时间长达300小时以上,平均每月加班超过100小时的现象屡见不鲜。据中国财经轻纺烟草工会对浙江、江苏、河北等5省纺织产业的调查,农民工日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2小时,月平均工作时间为360小时,超时劳动达139小时,是法定允许加班最高时限36小时的
    2023-06-10
    265人看过
  • 青岛市平度市工资最低保障标准
    青岛是山东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级市,该市也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明星城市,与省会济南一样,由于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青岛也执行着两套最低工资标准,在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和城阳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小时工资为17.1元/小时;而青岛下辖的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由于经济相对落后,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则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5元/小时。该标准的执行文件为2016年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全文如下: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
    2023-03-05
    181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兜底保障是国家为应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而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政策。这种政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这些家庭提供必要的吃饭、用水、用电等生活必需品的救助。兜底保障是国家为应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而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政策。这种政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这些家庭提供必要的吃饭、用水、用电等生活必需品的救助,以维持当地困难群众全年基本生活的水平。包括以下内容:1、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抓好特困人员供养保障。3、抓好临时救助保障。4、抓好医疗救助保障工作,有效遏制因病返贫。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工 作 的 兜 底 措 施 有 哪 些 ?农村兜底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旨在帮
    2023-09-16
    408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社会保障?最低工资包括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社会保障,不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什么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12条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除下列项目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有毒有害(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最低工资不包括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资在合理扣除后实际支付给工人。比如,按照规定,应该由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病假工资扣除额等,经过这些合理扣除后,实际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并不是说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执行
    2023-05-07
    163人看过
  • 最低工资保障提示
    问:试用期职工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吗?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低于部分的补偿金。问:如果用工单位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的,应当执行何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提示:
    2023-06-04
    288人看过
  • 工资定义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试用期7天没有工资是否合法试工期7天不给工资不合法。试用期也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权利: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再次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
    2023-03-21
    102人看过
  • 最低工资是什么意思?在南京是多少?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20元,如果按照小时衡量,则每小时最低18.5元。在南京市工作的劳动者,不管是在国企还是私营企业,拿到的工资都不得低于这个标准。其中,加班费、高温补贴等不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南京丧葬费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3-07-13
    276人看过
  • 最低工资保障怎么理解?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3、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其实在遇到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或者劳动者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时,最好的方法还是及时咨询律师,律师的职责是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他们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巧,能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我们劳动者。劳动争议法
    2023-08-17
    284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否涵盖丧葬费?
    低保的老人去世有没有补偿金。低保户死亡没有安葬费等相关补偿,只是低保户(不含已进入社保的对象)死亡火化可免除800元火化费,先交后免,由家属写书面申请,在社会事务部领取。低保对象生前已纳入社保的则不享受该政策。低保人员去世了国家给丧葬费吗农村低保户没有丧葬费,而低保户每月享受低保金,去世了,是没有丧葬费的,现在政府还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开出经济困难证明,家属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完全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2023-07-07
    147人看过
  • 简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023-08-09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最低工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最低工资制度?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4
      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所谓的正常劳动,是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员工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员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
    • 应该如何解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
      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所谓的正常劳动是劳动者按照依法签订的的约定,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对象范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
    • 补助制度就是说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3
      是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人们常说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全称。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因家庭成员严重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在城市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 最低工资制度是否违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1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