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超载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40:52 439 人看过

一、哪些情况属于超载情况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属于超载。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应当认定为超载。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哪些情况认定为,哪些情况不认定为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不构成肇事逃逸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哪些情况会丧失探视权

丧失探视权的情况有: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违章分哪些情况

1、是现场交通违章,一种是非现场交通违章。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的交通违法罚款单。如果是违停被贴罚单,这种就是现场违章,当车主收到罚单后,就可以直接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

2、如果是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被交警取证的违章,这类是指闯红灯、超速非现场违章行为的话,你只需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把它处理完就可以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属于授权不明
    一、哪些情况属于授权不明授权的意思表示不明确,即:从意思表示中难以判断其是否授权;难以判断其授权的具体事项、范围和权限;难以判断其授权的起止期。由于授权行为为不要式行为,无论口头形式授权或书面形式授权都可能存在授权不明的问题。二、授权不明所产生的责任由谁承担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
    2023-06-08
    1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一审终审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种类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以及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一、公司解散纠纷是特别程序吗公司解散纠纷不适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的范围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二、选民资格案件可以上诉吗选民资格案件不可以上诉。选民资格案件适用于民事纠纷中的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
    2023-03-31
    83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行政拘留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可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行政拘留年龄限制是多久行政拘留年龄限制是一般十六周岁以上,最大的岁数不能超过70周岁。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刑事拘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二、行政拘留期限延长可以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不能延长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
    2023-03-30
    14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串通投标?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2023-06-05
    33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免责条款?
    属于免责条款的情况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一、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二)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
    2023-03-14
    10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特殊情况下应支付的工资
    (一)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5)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6)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二)加班加点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三)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2023-04-28
    424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二套房的情况,什么情况不属于二套房
    一、什么情况属于二套房的情况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三种: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1、认房:看买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已经有了登记信息。2、认贷:看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3、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既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也看贷款情况。①既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房记录,购房算首套房;②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房算二套房。注: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4、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管贷款情况。①名下无房产,购房算首套房;②名下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算二套房。5、认贷不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只看贷款是否结清,不管名下房产情况。①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算首套房;②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算二套房。二、什么情况不属于二套房1、首套房是全款购买的,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不属于二套房。2、
    2023-06-22
    14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情况属于立功,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如下: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一、犯人可以减刑几次犯人可以减刑并没有具体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抢劫犯罪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
    2023-03-18
    26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被迫离职2023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有哪些情况属于被迫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二、被迫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
    2023-06-16
    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属于饮酒驾车?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驾车怎样处罚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车
    2023-07-08
    21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以下情形不属于医院感染:1、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验证表现。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一、医院感染的预防方法1、关注易感人群防止交叉感染密切监测血像,若白细胞<3×109/L或发现血像聚降,须暂停治疗,密切监测体温及一般情况的变化,发现感染征象及时处理。治疗前常规检查病原微生物,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感染指标检测,根据检查结果,分室治疗。2、减少侵入性操作如治疗前列腺增生时,尽量不留置尿管,指导患者采用自然憋尿法合理充盈膀胱,治疗胰腺肿瘤时,不插胃管。对必要的侵入性操作及插管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并缩短置管时间。3、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治疗室内空气消毒,以开窗通风换气为主。每天紫外线照射1次,病室温度以18-20℃为宜,相对湿度4
    2023-03-02
    4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烧毁对方的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
    2023-06-12
    2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洗钱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
    2023-03-15
    45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
    一、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涉及
    2023-04-03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情况包括哪些情况包括哪些形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 超载罚款的处罚情况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9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这意味着,一辆普通5座小轿车,如果超载一人,就会一次被记6分。对于汽车超载有什么处罚不明白的还可以咨询我。
    • 车辆违章超载扣分有哪些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车辆超载的情况,这也是因为交通压力过大所致。超载的司机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也可能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车辆超载是违法违规的,必然要受到相关处罚,但其扣分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车辆超载的行为有哪些?超载车辆扣分处罚标准是什么?车辆超载有哪些危害?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肖军律师解析。 一、车辆超载的行为有哪些?一般人的固定印象是车辆超载即多载了人,但是其实车辆超载一般包括客车超载以及货车
    • 校车超载超速入刑具体是哪些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据专家介绍,此前对校车的管理,交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校车超员的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对于超速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处以“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专家表示,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校车超载超速入刑等方面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这对依法惩治严
    • 复议前置的情况哪些情况属于复议前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30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