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有哪些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4 15:34:47 438 人看过

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详解债的发生以及消灭有哪些的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一、债发生的因素: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2、单方允诺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依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基于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的对价请求。因此,单方允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单方允诺有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3、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
    2023-06-13
    260人看过
  • 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及原因地役权的消灭原因有哪些
    一、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及原因地役权的消灭原因有哪些(一)土地灭失,由于地役权权的主观属地——客观属地的特性,所以无论是需役地还是供役地灭失的地役权均归于消灭。(二)需役地不需要利用供役地。由于地役权的功能在于满足需役地权利人的需要,因此若需役地不再需要利用供役地了,那么地役权应当归于消灭。(三)供役地无法满足需役地的需要,其理由与上述情形相同。(四)抛弃。地役权作为财产权利,因此地役权人是可以放弃其地役权的,地役权人若放弃其地役权地役权也归于消灭。(五)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如果地役权设有期限的,那么期届满的地役权归于消灭;设定地役权的合同若附有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地役权也归于消灭。(六)土地被征收。(七)供役地权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
    2023-04-25
    318人看过
  • 所有权的消灭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脱离特定的民事主体。所有权消灭原因引起所有权的丧失的原因有:(1)所有权的转让。转让的结果是所有权的相对消灭,也即让与人丧失所有权,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2)标的物灭失。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物的毁损、灭失,即改变了其自然状态。(3)所有权主体的消灭。这是指作为所有权的公民死亡,法人解散、被撤销等。(4)所有权的抛弃。这是指权利主体放弃其财产权,抛弃某项财产。(5)所有权被强制消灭。这是指国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所有人转移所有权。如依法对其财产征购、征收、强制执行等。所有权取得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即能够使所有权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主体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没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是不能产生财产取得或丧失的法律后果。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类。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最初发生,叫做原始取得。原
    2023-04-30
    328人看过
  • 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里规定的就是合意抵销。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
    2023-04-13
    146人看过
  • 夫妻债权债务因混合而消灭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合同能退吗?合同能提前终止吗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只要当事人协商提前履行债务或其他法定合同终止的情形就能终止合同。合同终止的情形分别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民法典合同终止应注意什么《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应注意的事项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灭失吗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也
    2023-04-07
    402人看过
  • 主债权消灭是什么意思举例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抵销,指双方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面消灭债务;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为止。一、已经履行视为合同已生效吗一般合同签订之后就生效。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
    2023-03-14
    135人看过
  • 要约消灭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要约消灭的主要原因包括: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2、要约被要约人依法撤销;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一、该合同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吗合同并不是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的,而是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时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承诺延迟怎么办?承诺迟延了的,原要约就失效了,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
    2023-04-10
    357人看过
  • 婚前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否会因结婚而消灭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是用在婚后共同生活的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一、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结婚前买的房子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一方个人出资买的房子,理论上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会转化为共同财产,因此婚前的房产结婚后还是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的特殊情况,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形式有哪些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1.双方约定将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2.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房屋约定为双方所有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3.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可以变成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不一定可以变成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的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婚
    2023-03-22
    254人看过
  • 撤销权消灭啥意思?
    就是指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起诉讼或者
    2023-03-03
    344人看过
  • 要约效力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要约效力消灭的例外
    要约效力消灭的原因有撤回要约、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受要约人发出新要约、受要约人超期承诺、撤销要约五种原因。要约效力要约的例外主要是指在两种特殊情况下,要约不得以撤销的方式失效,即要约人明确了要约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不可撤销的。一、要约效力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要约效力消灭的原因主要有: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
    2022-09-05
    228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因为什么而消灭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原因包括: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延期交房后多久可以退房延期交房在催告后超过3个月合理期限,仍未交房时,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二、民法典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合理期限吗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合理期限,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
    2023-03-23
    443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商标专用权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1、随意转让商标;2、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3、法定代表人注册公司使用;4、超范围使用;5、许可不备案;6、公司搬迁不变更地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并分别缴纳费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
    2023-07-18
    60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一、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如下:1.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3.船舶灭失。前款第1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二、船舶优先权的案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海事优先权诉讼以当事船舶被扣押为必要条件,至少是在诉讼结束前船舶被扣押。至于起诉前或起诉时是否扣押,可以在所不问。普通海事诉讼虽然也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但普通海事诉讼不以船舶扣押为必要条件。如果在诉讼结束前船舶一直未被扣押的,即使是船舶优先权人提起诉讼,也只能属于普通海事诉讼,不能将船舶所有人作为债的担保人列为被告。2.船舶优先权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对被扣押的船舶行使优先权,即在船舶价款分配中优先受偿。而普通海事诉讼不具有这样的目的。3.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对船舶不具有立即执行的效力。该判决生效后,债权人虽然可以对海事赔偿的责任人的财产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对船
    2023-08-12
    284人看过
  •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什么
    一、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什么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债的转移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裁决等,而债的消灭可能是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归于一人,债务已经抵销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有什么呢可以互相充抵。一、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二、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
    2024-01-23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因提存而消灭”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9
      因存款而消失的债务是指债务人依法拍卖目标物或目标物,将所得价格交给存款部门时,存款成立。存款成立的,被视为债务人在存款范围内交付了目标物。 存款是指债权人无法将合同目标物交给存款机构,债务人将该目标物交给存款机构消除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目标物的债务人是保管人的债权人是保管人的交付目标物是保管人的国家设立保管人的机构是保管机构。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
    • 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什么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2
      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指债务人进行提存,该债务消灭,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留置权是随主债而消灭吗, 债务人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1)债权消灭的;(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消灭是指债权已得到满足,留置权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反映了留置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从属性的主要特征。担保物权随主债的产生而产生,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务人为使留置权消灭,对于留置权人有提出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受偿其担保的义务,债权人的留置权因债务人为债权清偿提供担保而归于
    • 公司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一)清偿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 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
    • 合同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2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