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报”四重奏“,你知道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00:40:11 284 人看过

一、债权申报主体

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向管理人证明自身的主体资格,并向管理人说明代理人有权进行债权申报等事宜。

二、向谁申报

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同时,会同时制定破产管理人

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三、破产申报的程序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四、破产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申报相关文章
  • 买房要交哪四费你知道吗?
    一、房产评估费所谓房产评估费是指银行在甲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控制贷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房地产评估并不是二手房产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根据此价格登记过户,而只有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1)双方要求: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2)房产保险: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3)抵押贷款: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
    2023-04-03
    130人看过
  • 贫困户分为四类,你知道吗?
    根据贫困户劳动力状况和收入来源两个要素,将贫困户划分为有劳动力且有技术的贫困户、有剩余劳动力且可输转的贫困户、有一定劳动力可打零工的贫困户、无劳动力的贫困户四种类型。“四类分类”是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具体措施,根本目的就是对贫困户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扶持,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户的认定条件1、对于农村来说,由于年轻力壮的选择外出打工,所以农村会留下许多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每年就凭借打回来的钱度日。一旦子女遭遇不测或者不再继续赡养照顾义务,那么老人和小孩的生活来源则没有了。此时便可申请贫困户的认定。2、申请贫困户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稳定的居所,因为贫困户是依据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是外市人员的入住,没有长时间的了解和考察根据不知道其贫困程度,很难得出其是否符合贫困户的标准。3、申请贫困户的最重要条件就是穷,即要求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
    2023-07-05
    192人看过
  • 生育津贴如何报?你们知道不知道?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保险报销: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023-03-02
    253人看过
  • 遗产分割协议,你知道吗?
    遗产分割协议的概念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8、其他有关事项。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
    2023-04-23
    256人看过
  • 德国留学四个误区你知道吗
    首先,赴德留学的学生往往会选择名气大的大学。不少人认为大学之间应该有知名大学和普通大学之分,而事实上德国大学最大的特点就是整体教学水平均保持在高端水平,这也一直是世界高等教育学习和研究的对象。其次,对应用技术大学存在误解。很多学生误认为德国的应用技术大学不属于常规的高等教育。事实上,应用技术大学正是德国高等教育最突出的特点,应用技术大学学科内容的理论、实践、科研和企业密切相联,因此德国应用技术大学毕业的学生一贯是世界企业都关注的人才。第三,对学制存在误解。在1999年欧洲“博洛尼亚”教育进程之前,德国的高等教育采用本硕连读制度。但自1999年以来,95%的德国大学已经改制为本科3年、硕士2年制。因此对于外国留学生不再因学制造成留学上的困难。第四,错误认为德国大学毕业难。实际上,德国的自由选课制为学生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学习机会和学习空间,但是需要学生具备独立的学习能力和习惯。第五,以为德语学习
    2023-05-09
    443人看过
  • 破产申请有谁可以知道
    债务人、债权人、法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这三类主体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根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具体如下:1、重组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可以由企业自行进行,也可以是破产重整的一种方式,重组的方式、程序均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无硬性
    2023-06-28
    32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申报是指破产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主张并证明其债权存在,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它是整个破产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基础。... 更多>

    #破产申报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后债权归谁?你知道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
    • 谁知道破产债权申报终止裁定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终止裁定书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想知道破产债权如何申报,有什么规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9
      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 社保申报期限是多长时间?你知道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7
      社保申报期限是30天。 工亡补助金、丧葬费需要在鉴定结论结果下来以后的30天之内去申请办理。结算个人帐户上的钱没有时间限制。
    • 撤回破产重整申请的程序大家知道?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1
      下面为大家解答撤回破产重整申请: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