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提出公诉性质一样吗
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提起公诉是审查起诉后作出的决定,但审查起诉阶段,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提起公诉,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三、审查起诉判断证据的标准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做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审查起诉阶段,根据证据确定了犯罪行为,检察院可以提出公诉,证据不足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提出公诉是在审查起诉之后的程序,检察院在侦查后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n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审查起诉发现新罪一并提起公诉吗?
419人看过
-
审查起诉与一审公诉的时间限制是一样的吗
152人看过
-
提起公诉与审查起诉有什么区别?
252人看过
-
审查起诉提出意见权归谁
359人看过
-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结果有哪些
307人看过
-
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
372人看过
-
审查起诉发现新罪一并提起公诉可以理解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6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罪的,检察院一般不会一并直接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发现存在其他的犯罪行为,应该退回公安机关对新发现的犯罪行为进行补充侦查,新罪补充侦查结束之后再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审查起诉前提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4审查起诉条件:根据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
诉讼法律性质与审查起诉证据起什么作用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