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保护林地能侵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4:13:14 227 人看过

四级保护林地是不能侵占。对严重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将采取现场督办、新闻曝光、约谈和行政调控等措施,确保违法责任处理到位,行政责任追究到位。

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第五条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被侵占林地的赔偿程序
    林地被他人侵占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按照损害发生实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侵权人仅实施了侵占行为,未归林地造成破坏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返还林地。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车祸如何要求赔偿?车祸可以要求的赔偿有:一、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致残性人伤害赔偿的项目: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
    2023-07-03
    231人看过
  • 把林地上的树木全部砍伐种果树能构成非法侵占林地罪吗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非法侵占林地罪这一罪名,将林地上的树木全部砍伐的并种果树的,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和非法占用农地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03
    328人看过
  • 县级批准林地临时占用权
    经批准的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原则上可以使用除保护区范围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非破产清算的解散情形及审批权限非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是公司的解散,即,外资企业出现了导致公司解散的事由。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注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导致外资企业进入非破产清算的解散情形及其审批权限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
    2023-07-06
    332人看过
  • 林地被侵占如何要求赔偿
    林地被他人侵占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按照损害发生实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侵权人仅实施了侵占行为,未归林地造成破坏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返还林地。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一、民法典侵权损害如何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侵权能要求损害赔偿吗财产侵权能要求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4-11
    87人看过
  • 四级林地可以干什么
    四级保护林地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一二三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一、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林地经营权转让要有林地流转合同,再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证登记,然后到林地所辖乡镇填写《非国有林林权申请审批表》,还要备齐相应文档资料,方可审办林地经营权转让手续。转让集体林地资源应该依法实行承包经营林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办理;未实行承包经营林地,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还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转让期限为15年至70年。二、政府回购工业用地赔偿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1.5倍。三、土地承包合同形式应
    2023-06-21
    357人看过
  • 侵占的土地能出租吗
    出租的相关条件: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
    2023-04-30
    8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侵占林地?
    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一般主体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通常商业混同行为以以下形式表现出来:1、商品主体混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一)(二)项列举了两种此类行为,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二是擅自使用知名商
    2023-08-05
    63人看过
  • 违法侵占林地如何行政处罚
    非法侵占林地不构成犯罪的,对侵占者处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还要承担返还林地、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3-27
    104人看过
  • 国营林场的地皮农民能占有吗
    一、国营林场的地皮农民能占有吗国营林场土地产权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在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之后,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原则上明确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职能、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原为事业性质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可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因此,国营林地的地皮农民是不能占有的。二、物权占有的分类(一)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1、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换言之,凡是具有占有的物权、债权、亲权等权利,均为有权占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借用人、承租人、保管人、运输人、买受人的占
    2023-04-30
    194人看过
  • 公共绿化地能被侵占吗
    不可以,可以要求物业采取措施;可以联合其他业主,采取人民调解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问题。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构成(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2023-06-13
    410人看过
  • 农村公用场地能侵占吗
    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被侵占是构成侵占行为的,达到严重程度的时候就可能构成犯罪,农村的公共用地必须要村委会严格的管理审查,以排除农村土地被他人占用的风险。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2023-06-13
    245人看过
  • 在我国非法占有林地罪辩护胜算大吗?
    一、在我国非法占有林地罪辩护胜算大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2、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023-06-03
    253人看过
  •  非法侵占他人林地的行为特征
    根据砍伐林木的数量和情节轻重,偷砍者将面临不同的罪名。盗伐林木罪、滥伐森林罪和偷窃罪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砍伐林木的数量和情节轻重。以下是几种偷砍树定罪方法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1.根据砍伐林木的数量和情节轻重,偷砍者将面临不同的罪名。若数量较大,将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若数量巨大,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量特别巨大,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023-11-22
    61人看过
  • 林权地被侵占如何处理判决书
    林权地被侵占判决后需要跟着判决书的审判结果进行。1、有林权证的土地发生民事纠纷的,可以由当事人互相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功的,可以由人民政府进行处理;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当天起三十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霸占宅基地犯法吗属于违法行为。1、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2、《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
    2023-06-27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林地保护等级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8
      林地保护等级如下:1、一级保护林地,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任何生产经营性活动和改变林地用途。主要是指国家的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等,不允许任何经营性的活动;2、二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生态健康状况;3、三级和四级保护林地,要依法经营、合理利用。严格禁止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的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或保护等级。
    • 林地被别人侵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侵占他人承包的林地时,要承担侵权的责任,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
    • 承包的林地被人侵占还能找回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应当有权,,建议你提供证据委托律师交涉,或诉讼,满意按采纳
    • 四级林地的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8
      四级林地的标准是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居于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主要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和生态保护矛盾的问题,有一些生态非常重要的地方,那是不能动的,比如自然风景区,生态多样性非常丰富。
    • 非法侵占林地罪会如何判刑?什么叫做非法侵占林地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4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1)项、第 (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1)项、第 (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犯非法侵占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