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0:51:46 370 人看过

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一、我国的公诉机关是哪些

我国的公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审查起诉一般多长时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

三、正常审查起诉时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考量因素
    实践中,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因素较多,主要因素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有的检察机关在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采取了量化方式,设置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等具体标准,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得分情况作为评估是否继续羁押的参考,对此也予以规定。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思是什么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二、法条链接:明确12种符合条件不用羁押的情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
    2023-06-22
    388人看过
  • 看守所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
    一、看守所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看守所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二、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是在哪里在看守所。被批准逮捕的嫌疑人一般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对于已经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进一步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搜集犯罪证据,具体情况
    2023-06-15
    499人看过
  • 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在实践中的问题
    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在实践中的问题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自报身份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时间总是以身份不明为由随意计算。对于故意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无可非议,但对于身心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犯因身份不清而任意对其关押并不妥当。一、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身份不明,与其认知、表达能力和公安机关查证方式落后有关,因此对其任意关押会影响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家庭情况不好,受教育程度差,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都
    2022-11-04
    306人看过
  • 现在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和换押期限是多久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特别注意: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依法决定。4、因为特殊原
    2023-08-06
    37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被限自由?
    1、审查起诉阶段通常都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发表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发表意见。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是最主要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当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查明案情,并从中了解侦查工作的情况,如侦查人员
    2023-08-17
    116人看过
  • 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一、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到侦查终结时止。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如下:1.一般刑事案件: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但是,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2.四类特殊案件:在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具体而言,这四类特殊案件包括如下:(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根据特殊案件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总计达到7个月。二、不批准逮捕
    2023-04-25
    24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满必须取保吗
    羁押期限满了不一定必须取保,如果是案件尚未办结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一、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该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
    2023-03-24
    323人看过
  • 羁押期限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侦查阶段羁押期限1、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2、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
    2023-08-15
    128人看过
  •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嫌疑人吗?
    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嫌疑人吗?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检延决[]号____________看守所:本院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号逮捕决定书以涉嫌____________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延长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侦查羁押期限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止)。年月日(院印)第四联送达看守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制作说明1、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
    2024-01-22
    48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哪些内容
    逮捕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其功能仅在于保障整个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能滥用。羁押作为逮捕的法律后果,也就有必要随时进行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危害性审查。二是人身危险性审查。三是诉讼可控性审查。检察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包括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监所检察部门。但与其他部门相比,公诉部门的审查应突出以下两方面。一是逮捕羁押后有无新的证据变化,包括定罪证据、量刑证据两方面。对于量刑证据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犯罪嫌疑人已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等情况,应当改变羁押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二是羁押公正性的审查。也就是羁押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是否构成犯罪,也就是对逮捕质量的间接监督,前诉讼环节批准逮捕是否正确,有无事实证据依据、法律依据,事实证据有无变化,继续羁押是否报批、
    2023-06-14
    47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羁押条件审查包括哪些方面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危害性审查。二是人身危险性审查。三是诉讼可控性审查。经过初审,认为可能存在不予羁押的法定情形的,应当经过批准后予以立案,立案后将对申请人提出的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理由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十日以内回复处理情况。经审查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决定结案,并通知办案机关。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对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及评估量化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二)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
    2023-06-01
    420人看过
  •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会被监狱羁押吗
    取保候审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不会被羁押。被取保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因病羁押可以取保候审吗因病羁押,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
    2023-08-12
    1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期限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现状一览表
    执行机关项目适用范围时限(日)法律条文批准机关羁押现状公安机关拘留一般犯罪嫌疑人769条公安机关看守所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23检察机关逮捕检察院作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7检察机关复议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要求复议立即70条释放复核公安机关对经复议后仍不批准的提请复核立即上级检察院公安机关预审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60124条公安机关看守所看守所看守所看守所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延长30
    2023-06-11
    237人看过
  • 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自报身份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时间总是以身份不明为由随意计算。对于故意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无可非议,但对于身心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犯因身份不清而任意对其关押并不妥当。因而,笔者认为,居于对未成年犯的特殊保护,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应予限制,最长时间应限制在法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内。理由是:一、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身份不明,与其认知、表达能力和公安机关查证方式落后有关,因此对其任意关押会影响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
    2023-06-14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多长时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9
      未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变更,不影响侦查,一般也是2个月内。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做受审能力鉴定的时间,是否计入侦查羁押期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如果你说的情况是精神病鉴定的话,时间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
    • 羁押期限已满,但尚未结案,能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确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 大家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6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期限为五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五个月内无法审理完毕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最长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最长期限分别为: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一般的案件都是在两个半月侦结;最长可能是四个半月甚至以上。 二、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一般在一个半月内审结,重大、复杂的,可以退查两次,三次审查起诉,期限可以达到六个半月。 如果涉及管辖问题,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又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