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诉刘荣才交通肇事一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12:46 336 人看过

公诉机关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荣才,男,1970年10月13日生,汉族,初中毕业,个体司机,住河南省舞钢市杨庄乡薛庄村大立树组。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0月20日被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于2008年11月2日释放。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09年4月6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09年4月16日由舞钢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在押。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以舞检刑诉(2009)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荣才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5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刘荣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4月6日10时许,被告人刘荣才驾驶无牌照重型自卸货车沿舞钢市尚店至王店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张楼村路段时,撞住行人张妮,造成张妮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刘荣才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依据上述事实,认为被告人刘荣才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惩处。

被告人刘荣才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6日10时15分许,被告人刘荣才驾驶无牌照重型自卸货车沿舞钢市尚店至王店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张楼村路段时,撞住行人张妮,造成张妮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舞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被告人刘荣才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刘荣才主动打电话报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09年4月16日被告人刘荣才对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且赔偿金已履行完毕。另查明:被告人刘荣才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0月20日被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于2008年11月2日释放。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荣才供认不讳,所供肇事时间、地点、情节与证人毛秋月、王长德、阎国安等人证言相一致,且有舞钢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刘荣才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的责任认定书,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被告人刘荣才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家属达成的调解协议及被告人刘荣才案发后主动报警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等证据在卷佐证,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荣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撞住前方行人,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荣才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肇事后,被告人刘荣才主动打电话报警,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又就民事部分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有悔罪表现,应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荣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自2009年6月8日起至2011年6月7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员王跃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交通肇事移交检察院下一步是什么
    交通肇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符合法定情形也是可以不经判决而结案的。第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和解。第二种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起诉。一、检察院和解了还交法院判吗需要视情节轻重看是否移交法院。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双方和解的话,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以此结案;但是如果罪行、情节很严重,即便双方达成和解,还是需要移交法院进行审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二、撤案需双方签字吗?撤案并不一定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并未规定要签字。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于民事案件,原告可以申请撤案,有法院决定是否准予撤案。三、交通肇事最快多长时间结案?交通肇事案一般是3-6个月时间会结
    2023-06-20
    136人看过
  • 交通肇事案移交给检察院哪种情况可以不起诉
    一、交通肇事案移交给检察院哪种情况可以不起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中国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婚
    2023-03-11
    420人看过
  • 交通肇事检察院怎样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
    2023-04-21
    8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案件:检察院不立案的规定
    对于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规定有:1、逮捕的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人错误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错误逮捕的人,并作出不起诉决定;2、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不起诉;3、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向被害人赔偿道歉,真心悔过的,可以不起诉。交通肇事罪怎么不起诉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六种情况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
    2023-07-11
    443人看过
  • 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红伟犯盗窃罪一案
    公诉机关浚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红伟(绰号小头),男,198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农民,被捕前住浚县屯子镇三角村。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09年4月24日被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09年4月28日被浚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浚县看守所。辩护人孙广有,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浚县人民检察院以浚检刑诉(2009)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红伟犯盗窃罪,于2009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6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浚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袁凤娟、张红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红伟及其辩护人孙广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春节前至2008年3月份,被告人刘红伟伙同张军良、刘玉亮、杨全安先后在浚县屯子镇、白寺乡盗窃他人电机、电焊机、氧气瓶、电缆、打井机钻头等财物(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并退还失主
    2023-06-11
    463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量刑建议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023-08-17
    148人看过
  • 刘加玉请求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刘加玉,男,33岁,农民,住天津市蓟县东施乡西施古村。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刘加玉与西施古村村委会签订电力浇灌本村农田的承包合同。为了履行承包合同,刘加玉负责察看村民用电浇灌农田情况。1995年4月27日天津市蓟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刘加玉乘夜间察看村民浇水情况之机,强奸本村正在浇灌麦田的女村民。天津市蓟县公安局以上述理由,于1995年4月29日将刘加玉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将其逮捕。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于1995年7月17日以刘加玉犯强奸罪向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蓟县人民法院审理,于1995年11月13日作出〔1995〕蓟刑初字第17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刘加玉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对蓟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难予支持,并宣告刘加玉无罪。一审宣判后,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审理期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1996〕津抗一分审撤抗
    2023-06-06
    453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立案后多久移送检察院
    交通肇事罪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应当移送检察院,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逮捕起诉时间限制吗逮捕起诉有时间限制。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立案侦查,抓获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内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1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3个月内审理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每个阶段可能延期。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二、警察查案多久出来公
    2023-03-25
    208人看过
  • 被告人刘XX交通肇事
    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雷刑初字第24号公诉机关雷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XX,男,1967年1月18日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雷山县人,住(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雷检刑诉字(2007)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交通肇事罪,于2007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不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下:2006年11月7日下午,被告人刘XX驾驶贵H-950XX号变形拖拉机载13人(核载2人)由两岔河向柳乌村方向行驶。17时20分,行至两(岔河)至柳(乌)线7km200m上坡处时,因该拖拉机方向系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刘XX本人操作不当,该拖拉机后溜坠下公路外侧,导致驾驶室内的乘客余XX当场死亡,驾驶员刘XX及1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
    2023-06-05
    422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检察院批捕交通肇事案嫌疑人
    1、交通肇事案嫌疑人若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检察院一般就会批捕。具体来说,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一、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2023-03-22
    177人看过
  • 检察院能判交通肇事罪多久
    检察院在法庭上对交通肇事罪能判多久?检察院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时间最长为6个半月。法庭属于审判阶段。如果简易程序是20天,普通程序一般是3个月。由于交通肇事案件属于简单案件,应当在检察院立案一个月后移送法院,法院将在20日内作出判决。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造成公私财产重伤、死亡或者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三人以上死亡的,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2023-05-31
    60人看过
  • 检察院将案件提交检察院后,当事人是否会被通知?
    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有什么意味案件移送检察院,意味着侦查结束,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
    2023-07-05
    206人看过
  • 交通肇事是否一定要移交检察院扩展资料
    如果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部门从拘留所放人;如果检察院签发《逮捕证》的,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023-03-16
    419人看过
  • 2021年交通肇事罪案件: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指南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交通肇事一般是属于公诉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不般不会起诉,但如果交通肇事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要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
    2023-07-10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立案强制起诉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检察院怎么检察一般民事案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予开除。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 最高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9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有权决定不提取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
    • 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如何办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交通事故中的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分: 1、只要是经过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一定是刑事案件、公诉案件。 2、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如果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是一样的。法院会送达传票。
    • 交通肇事检察院只接受公诉案件说明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0
      检察院只接受公诉案件,交通案例到了检察院,说明该案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院首先会仔细调阅公安部门侦查后送来的案卷,经核实认为确实构成刑事案件的,会择日向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法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会宣布暂时休庭,由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如果案情不是很复杂,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之后,审判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