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通常的做法是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听证程序: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听说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未经首席听证员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首席听证员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
3、未经首席听证员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6、关闭通信工具。
首席听证员:
一、宣布首席听证员、听证员、书记员名单
二、宣布听证会开始,案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案);
三、在听证活动中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享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权利是:
1、认为首席听证员、听证员或者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2、可以委托l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
3、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
4、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
(二)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听证纪律;
2、如实回答首席听证员、听证员的询问,如实陈述;
3、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作为代理人;
4、申请人可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是否申请回避
五、听证顺序
第一阶段:
1、被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书面形式的,由被申请人出示并宣读;无书面形式的,由被申请人陈述具体行政行为;对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应查明被申请人接受申请人申请的事实,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要求的事实及理由,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
3、被申请人就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依据进行答辩;
4、第三人就有关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
第二阶段:被申请人举证,申请人、第三人也可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进行质证。
第三阶段:辩论(首席听证员归纳案件焦点问题开始辩论,顺序: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第四阶段: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六、宣布听证结束(首席听证员、听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
行政复议多长时间,行政复议可以听证吗
309人看过
-
剥夺行政复议听证申请权可以吗
39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听证的异同
58人看过
-
听证是否属于行政复议
88人看过
-
听证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216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听证规定
425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可以举行行政复议听证或者行政诉讼听证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通过听证进行审理。
-
听证会可以延期行政复议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批准,可以延期决定。也就是说行政复议听证会延期是因为案情复杂等因素确定的。
-
听证属于行政复议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二者的区别在于,听证是行政机关做出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属于行政复议吗而复议则是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满已经做出的决定,依法向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 一、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需要举行听证的情形: 1、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 行政听证 2、直接涉及申
-
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什么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听证程序: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听说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
-
行政复议听证案卷对于行政复议听证条件是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31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召集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在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上,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审查和认定的案件审理程序。 按照该《规定》,行政复议机构根据案件审查需要可以举行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行政复议机构按有关规定决定。5种情形可以举行听证:涉及人数众多或者群体性利益的;具有涉外因素或者涉及港澳台地区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较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