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特殊原因可能导致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若出现这些情况,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能无法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争议解决方式
管辖权争议解决方式是针对管辖权争议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当两个或多个法院就同一案件具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确定其管辖权,或者向上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
在处理管辖权争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确定其管辖权。如果上级法院认为指定管辖更为适宜,可以指定有关法院审理该案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管辖权争议解决方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处理管辖权争议时,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管辖权争议解决方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处理管辖权争议时,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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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r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r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r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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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30(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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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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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有哪三种情形福建在线咨询 2024-05-03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是: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