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就一定承担担保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50:21 311 人看过

2004年3月,某甲银行向某乙公司贷款700万元,又与丙、丁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2004年2月,某甲银行与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戊公司对戊公司的担保资格进行核实,戊公司副总裁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双方约定甲银行人员将四份合同全部带回,如果银行核保通过,再由戊公司补交董事会决议,并将银行盖章的合同返还戊公司一份,如果银行核保未通过,甲银行将退还全部四份合同或予以销毁。因戊公司或有负债太高,核保未通过。银行人员告知戊公司,但没有将四份合同退还,也未予以销毁。

后因乙公司未按期归还贷款,甲银行起诉乙还款,丙、丁、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戊公司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尽管银行持有戊公司签字盖章的保证合同,但由于银行在核保过程中已经否定了其担保资格并告知戊公司,已经明确拒绝要约,因此要约失效,担保合同不成立。判决戊公司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需要办理房产证抵押和反担保和抵押。经过担保中心来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不需要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的,由担保中心代领房产证。此后,由产权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担保中心进行领取。如果产权人是两人或两人以上,需要全部产权人由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不是同时到场,可分别领取。银行贷款,那么担保中心就是银行,房产证就要抵押到银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程序

1、购买一手房的程序

借款人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2、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二、公积金装修贷款流程

第一:提交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签订装修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找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审核通过后,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后期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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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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