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考虑的征地红线宽度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42:58 168 人看过

依据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高速公路红线外多少米是拆迁范围

高速公路红线外多少米是拆迁范围

如果房屋修建早于高速公路,那么只要不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都可以不征收,也就是不撤迁了。

如果高速公路在先,房屋建筑在后,那房子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红线30m外修建。

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0米。

《公路法》规定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高速公路的规定(我)尚未看到。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一般来,高速公路在30米范围之内都是不准有建筑的,这是为了保障附近居民的安全和生活环境不受高速公路而进行影响。如果房屋是在30米范围之内的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国家会根据其当地相关标准来进行征收拆迁。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居民进行一定的赔偿。

《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等,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的技术标准,并事先征得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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