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的程序如下:先是参照公诉人移交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查起诉。在审判前,书记员应该要查明参加人是否到庭,宣读法庭规则。审判员就座后,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唤被告人到庭。法庭调查通过询问被告人、证人和质证证据,查明案件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合议庭审理、评议后,应当及时作出判决、裁定。
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
(一)开庭审理
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
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二)宣布开庭
1、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
2、审判长查明当事人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和告知诉讼权利。
(三)法庭调查
1、总顺序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询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意见和有关笔录。
2、法庭调查的原则
先控方,后辩方;先人证,后物证。
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示证据,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拟证明的事实。
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对方提出异议,认为有关证据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法庭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不予准许。
法庭开庭审理公诉案件时,出庭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需要出示、宣读、播放已移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的,可以申请法庭出示、宣读、播放。
法庭同意的,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需要宣读的,由值庭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
3、发问被告人的规则
除书记员以外都可以发问,但是除公诉人外,其他人发问需经审判长许可。
4、对人证的调查
询问证人、鉴定人的顺序;(谁提请通知的,谁先问)
询问证人、鉴定人的规则:单独询问、证人、鉴定人不能旁听案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5、对物证的调查
举证方当庭出示证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
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
6、专家辅助人
公诉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有关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不得超过二人。
有多种类鉴定意见的,可以相应增加人数。
法庭对于该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7、法庭调查权
法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可采用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但无搜查权,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法院调查核实证据时,发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新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告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提取,并及时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
对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的和法庭庭外调查核实取证的证据,应当经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是,经庭外征求意见,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除外。
有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8、新证据问题
公诉人申请出示开庭前未移送人民法院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要求公诉人说明理由;理由成立并确有出示必要的,应当准许。
辩护方提出需要对新的证据作辩护准备的,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并确定准备辩护的时间。
辩护方申请出示开庭前未提交的证据,参照上述规定。
9、补充侦查
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移送。
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进行查证的,可以建议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经法庭通知,检察院未将案卷移送法院,且未说明理由的,法院可以决定检察院按撤诉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合议庭审理、评议后,应当及时作出判决、裁定。
拟判处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
独任审判的案件,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刑事诉讼案件审判流程,刑事诉讼案件审判的步骤有哪些
53人看过
-
立案的步骤和流程,立案的具体步骤
327人看过
-
驾照年审的步骤和流程
255人看过
-
车辆审查的步骤和流程
262人看过
-
立案流程的步骤和要求
221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流程及步骤
260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立案的步骤和流程,立案的具体步骤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9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追诉标准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经审查决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有控告人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
-
军事法院审判一审刑事案件的步骤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与地方法院类似 首先有一方诉讼到军事法院,法院认为可以受理,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后,进入审判程序。如开庭时有一方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做制度审判。 人到齐后如下: 1、书记员核查双文当事人身份; 2、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合议制一般为三个法官,其中一个是主审法官;特殊情况或事件不大的有简易程序,一个法官); 3、主审法官宣布合议庭组成,并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争询有无申请法官及书记员回避的申请(认为对方
-
2022年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有几个步骤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4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大概为以下几步骤: 1、报案。一般由被害人、第三人报案。 2、初查。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内容是否属实判断是否立案。 3、立案。 4、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初查立案过后查封、冻结相关账户或赃物,并及时对相关人员实行强制措施。 5、侦查。 6、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法院根据各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证据、意见说明,决定是否起诉,并将所有资料移交法院。法院再提出公诉。 7、法院审判。法院在接收资料
-
刑事庭审步骤步骤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28刑事庭审流程是: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2、法庭调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法庭审理过程中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刑事受理步骤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取保候审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所以要讲究策略。取保候审一般包括三种,一般取保、特殊取保、证据不足取保,各有各的条件。其中一般取保通常以认罪为前提,但是嫌疑人本人认不认罪,要尊重他自己的意见,如果确实无罪、不能为了尽快取保候审出来就认罪。 律师通过到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再决定下一步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