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如果破产人有欠缴增值税的需要缴纳。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没有破产财产可分配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一、公司破产债务问题怎样处理
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款规定外;普通破产债权。
二、偿还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三、职工在公司清算时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在清算时,对于剩余财产的分配是有清偿顺序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若是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都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第一顺序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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