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只有签名章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1:10:06 147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担保只有签名章有效吗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只有对方签名章的,还需要主债务是有效的,且保证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连带责任保证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担保成立的情形

(一)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而一般保证必须明确约定,《民法典》也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然,这也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区别之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

三、民法典什么条件下是连带责任

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出资滥用权利损害法人利益、代理人不当行为、二人共同侵权、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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