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的范围多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0:10:16 494 人看过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一、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模板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

日)。借款期限内不计利息。一年期满,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归还甲方。

第二、其它事项:

为了该协议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坐落在门面住房抵押为甲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坐落在,共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于号,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甲乙双方借款协议,通过公证处公证。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归还甲方元整,乙方自愿将坐落在

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有一份,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下签字生效,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附借条

今借到人民币万元整,期限一年,是实。本借据连同协议一起生效。

借款人:

年月日

二、房产抵押特征怎样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的资产属于破产范围吗
    一般来说的话是属于的破产的财产部分,是要进行清算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清算时抵押的资产怎么办?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2023-08-17
    274人看过
  • 用房产抵押一般年龄限制范围
    一般情况下,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龄限制范围还算比较严格,要求如下:1、男性贷款年龄不得超过65岁2、女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而相对于按揭房申请贷款年龄限制的规定如下:在中国按揭房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男性最高60岁,女性55岁,而处级以上干部可顺延5岁的合法公民都是可以的。既然已经给大家简单介绍了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龄限制范围,但是我们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还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2、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3、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2023-03-24
    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按揭房产能否重复抵押,抵押担保的范围
    一、民法典中按揭房产能否重复抵押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如果是设立了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在不超过最高限额情况下,可以重复抵押。如果没有设立的,不能重复抵押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
    2023-04-18
    92人看过
  • 风险要认清!房产抵押的范围是什么?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
    2023-05-07
    51人看过
  • 法拍房抵押权的范围限制
    法拍房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是指抵押权人如果对拍卖房产主张权利,买受人将陷入纠纷。因为解除抵押登记受产权人和抵押权银行之间抵押合同条款的影响,如果银行不同意提前解除抵押权,或者为他人设定的抵押担保,而债务人不愿意提前清偿,则解除抵押也存在问题,又比如卖家和其他人存在联合抵押行为,也存在抵押权无法注销的问题。法拍房可以抵押转让吗法拍房有抵押能过户的,只要原有被执行人是有房产证的,买后可以过户的。需要注意的是,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法拍卖房产最大问题之一可能就是当事者付完款后,办理完所有权证后,可能得不到房子的真正使用权。也就是说当前房子存在的各种风险是要付出成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
    2023-07-10
    54人看过
  • 抵押担保人执行的财产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如存款、房屋、汽车等。一、关于抵押物的担保人有抵押物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债权人的义务有什么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
    2023-02-17
    115人看过
  • 房屋抵押的特点和应用范围?
    房屋抵押的特点如下: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实现其权利;4、抵押物必须是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担保范围要明确。房屋抵押合同的特点(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它不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当中仅移交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般不会使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
    2023-07-07
    294人看过
  • 办理房产抵押合同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手续:先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然后订立房地产抵押合同;再由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最后携带合同,办理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一、购房者应该如何办理他项权购房者个人无法办理他项权,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前往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拿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2、提交抵押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3、材料审核通过,完成登记。二、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贷款吗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贷款的。银行办理各项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会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是无法进行贷款的。三、二手房怎么贷款二手房贷款的内容: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等贷款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2、当事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到房
    2023-02-04
    30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定的抵押财产范围有哪些(一)允许抵押的财产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来看,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二)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
    2023-08-17
    197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土地、设备等财产作为抵押物,以获得融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债务人的抵押物?在我国,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来担保债务的履行。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作为抵
    2023-08-26
    197人看过
  • 抵押物范围规定
    一、抵押物范围规定关于抵押物的范围各国规定不一。有些国家仅允许以不动产为抵押物,如法国、德国、日本等。抵押物须有可让与性,其通常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有妥善保管物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因其过错造成物毁损灭失的,抵押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了便于保管和发挥其效用,依法或依双方当事人约定亦可由抵押人保管,但抵押人不得就同一担保价值再度抵押,如遇抵押物被扣押、灭失等情形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其与典物、质物近似但有区别。区别主要在于抵押物的占有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而典物和质物一般都要转移占有。(一)可抵押物《民法典》有着明确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借
    2023-04-30
    59人看过
  • 抵押物的范围与抵押公示的效力
    对于抵押物的范围不宜限定的过窄,凡有登记制度的动产以及适宜采用登记加明认方式公示抵押权存在的动产,皆可允许作为抵押物。而且从法律制度的一致性角度而言,对于此类动产之抵押,宜采登记要件主义,非经登记或附加打刻标记、粘贴标签,抵押权不能成立。如此,工商企业的动产设立不移转占有的融资担保问题,基本上能够得以解决,且能够避免因采行登记对抗主义而出现大量的未登记而不具有对抗力的债权化的抵押权。此类动产抵押权之设立,如采行公示要件主义,在审查方面,登记机关自应采用实质审查制。对于没有基础登记制度且不宜或不能采用明认的辅助方式公示抵押权存在的其它动产,本人主张应不允许其设定抵押。理由是:动产抵押制度于现代社会的再生,其原因在于工商企业的融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此类动产,于社会经济之发展,无关紧要,如需设定担保,采行质押的方式对当事人及社会经济发展而言也无大碍。否则,如许可其设定抵押,则无法解决公示方
    2023-06-08
    210人看过
  • 公证抵押登记的范围
    公证抵押登记的范围根据>>第43条规定,下列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可以办理抵押物公证登记:1.公民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古玩字画;2.非企业单位所有的农业机械、牲畜等生产、生活资料;3.非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有权处分的除交通运输工具以外的各项动产。抵押物公证登记的管辖抵押物公证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或抵押权人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抵押物公证登记应提交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民-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抵押物共有人书面意见(原件)结/离婚证(复印件)或未婚证明(原件)主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合同抵押物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购物合同、发票、凭证等)(原件)抵押物保险单(复印件)抵押物品清单(原件)与抵押物公证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办理抵押物公证登记的期限受理
    2023-04-19
    78人看过
  • 动产抵押范围有如下几类
    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2.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我觉得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应该说,对这种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且这几类动产流动性小,采登记制度不会对交易之顺畅产生太大影响。但需说明的一点是,可抵押之牲畜应仅限于生产性牲畜,而对于羊、猪、鸡、鸭之类不具生产力者,则不应允许设立抵押。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采取登记制度,规定第三人
    2023-04-11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房产抵押,房产抵押的范围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7
      房地产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以不移转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那些房地产。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房地产抵押物范围如下: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的管控范围有多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
    • 房地产抵押物如何抵押,房地产抵押产权范围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房地产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以不移转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那些房地产。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房地产抵押物范围如下: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 房地产抵押物怎么办,房地产抵押物范围包括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房地产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以不移转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那些房地产。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房地产抵押物范围如下: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 哪些属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