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方式及违约出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15:19 199 人看过

股东的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2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及资金代垫人的责任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及资金代垫人的责任如何分呢?我国《公司法》第31、94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情况,规定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应补足其差额。只是规定\"非货币财产\",尽管法律有扩张解释,但这难免使得实践中可能面对这样的疑问,现金出资的情况是否当然适用该规定?第17条对此予以明确,消除了这一疑问。第17条第二款中的\"连带责任\"指的是对违反出资义务发起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的连带责任,这一点无疑,但违反出资义务发起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却未明确是连带责任或者是补充责任。我们看到于2008年5月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第二款规定了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据此来看,这里的\"赔偿责任\"也应当是秉承了同样的精神,而应理解为连带责任。第20条规定了代垫资金第三人在代垫资金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当然也有细节上的问题
    2023-06-09
    142人看过
  • 股东未出资违约责任如何主张
    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可以向未出资的股东要求履行出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足会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吗股东出资不足不会必然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根据《公
    2023-04-01
    112人看过
  •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人合性较强的企业形态,股东与股东之间基于信任通过协议的形式将彼此牵连在一起。当一个股东不按承诺缴纳出资时,信任关系被破坏的同时也给其他已经完全履行义务的股东带来风险。当债权人面临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让公司的股东为其债权买单,而且公司法也明确给于了债权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有股东出资不实时,可以主张其他股东在该股东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状况导致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实际出资股东可能会获得比出资不实股东更低的利益而承担较高的风险。股东出资不实的惩罚是什么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
    2023-08-16
    272人看过
  •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行为效力的判定标准
    1、股东出资方式依照法律的规定,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除可以货币方式出资外,还可以用能够以货币进行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公司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货币出资方式上,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的限制,具体比例完全由各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进行限定。由此可见,股东认缴资金的出资方式无论是实物还是权利,其前提必须满足两点,第一可以用也应当用货币来进行估价,且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第二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如不得转让就不存在履行了出资的义务,因为出资行为原本就是一个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也正如此,法律禁止将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为出资方式。此外,出资人即便已以限制流通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但如出资人不能在合理期限或指定期限内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将划
    2023-02-28
    351人看过
  • 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
    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公司法》所规定的出资瑕疵情形《公司法》并未规范前述所有类型的出资瑕疵,也未采纳某种单独标准规范出资瑕疵,而是常见的出资瑕疵行为进行了规范。具体而言,该法所调整的出资瑕疵主要有以下二种:其一,虚假出资。即公司的发
    2023-06-24
    315人看过
  • 如何确定股东对公司出资的违约责任
    如何确定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违约责任如果“股东”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那么“股东”的出资责任就必然在此时产生。然而,“股东”行为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股东”不会成为公司股东或拥有更多股份或股权的股东。此时的“股东”虽然必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作为股东并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承担股东的出资责任。此时,所谓的“股东”实际上只是投资者或认股人,其法律责任显然不是股东的责任,而只是投资者的责任或认股人的责任。但是,例外的存在是由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和现实生活共同决定的。“股东”在设立公司过程中,选择以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实物等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方式出资入股的,法律允许他先成为股东,然后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这个时候,“股东”就有可能在成为股东后不履行、完全履行或不当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存在股东出资责任存在的可能性。而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案例。
    2023-05-02
    200人看过
  • 股东投资超过多少有一票否决权,股东出资违约的责任
    一、股东投资超过多少有一票否决权公司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属于控股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
    2023-06-16
    426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与发起人的出资责任-出资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责任体系失衡与重构
    一、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为公司目的事业所负之对公司所为的一定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一)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股东出资义务源于股东对公司股份的认购行为。因此,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也是股东(认股人)认购股份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一般认为投资者认购股份的行为是股份申购人(股东的前身,简称认股人)与公司(或设立中公司的机关)所缔结的以加入公司为目的的社团法上的入社契约行为。(注:参见加滕良三:《学说。判例株式会社法》,第57—58页;柯枝芳著:《公司法论》,三民书局印行1985年版,第193页。)英美法系学者认为股份认购是一种表示愿意购买一个公司(包括设立中的公司)当时尚未
    2023-06-09
    349人看过
  • 股东出资的标准及违法
    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所谓股东出资的违法形态,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违法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实质违法形态和形式违法形态两种,前者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自己出资义务的违法形态,而后者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其出资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形态。实质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拒绝出资、虚假出资、出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出资标的物估价过高、货币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等具体违法形态。形式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未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未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等。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怎么样的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
    2023-04-04
    468人看过
  • 企业未按出资方式出资,股东对企业有什么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个义务:一方面是对公司出资的法定义务,所以股东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另一方面,股东还应该承担对其他股东的合同义务,如果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还需要对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毕竟大家都同意了,别人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如果你没有履行或完全履行,你当然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资缺陷的股东除了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责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公司需要对债权人负责,但责任财产不足,出资缺陷的股东也会被牵连。具体而言,无论是出资不足、出资物缺陷还是抽逃出资,股东都需要在
    2023-08-07
    341人看过
  • 股东的出资额是多少?股东的出资方式是什么
    股东的出资是什么?股东的出资方式是什么?一、股东出资概况?股东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时,依照协议、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取得股份或者股权的股东(包括发起人、认股人)。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二是股东出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可以用货币计价的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可以将德国财产和非货币财产转让给股东依法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确认有两种方式:货币性出资和非货币性出资,可分为:>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公司的设立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公司的设立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货币出资。其中一名股东为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以外币出资。我可以投资证券吗?我国《公司法》之所以没有规定证券作为
    2023-05-31
    354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是否可免责未出资责任?
    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种责任: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况,而无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只要纠纷所涉及的利益是股东的利益,即可提起违约之诉。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为此,违法股东应
    2023-07-02
    486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有几种,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
    公司法股东出资的方式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以知识产权的方式出资以及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出资,还有用劳务和信用出资。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公司法》规定的不能用于出资的方式来出资。一、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公司法股东出资的方式是五种,分别是: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2023-06-05
    312人看过
  • 认缴出资能否追究股东出资责任
    一、认缴出资能否追究股东出资责任认缴出资可以追究股东出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出资的方式《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
    2023-06-15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有哪些出资方式股东出资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首先,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后,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 股东无出资对股份出资有何违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0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律义务。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构成违约,需要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未按时出资要对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如何计算不出资的股东违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股东出资违约如何负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0
      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发起人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时,其基于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或者设立协议的约定,该出资瑕疵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公司其他发起人与该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的主体原则上限于发起人,不包括公司成立后新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