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辖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30 21:40:12 76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刑事诉讼管辖权的相关概念和规定。管辖权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所具有的审判权,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划分,或者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内的分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管辖权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所具有的审判权。具体说来,指的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划分,或者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内的分工。从诉讼的角度看,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由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如何划分管辖?

刑事案件划分管辖是指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证据等因素,确定案件由哪个司法机关管辖。划分管辖权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也会出现刑事案件由多个司法机关共同管辖的情况,如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证据等因素,共同制定合理的管辖方案,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

划分管辖是保证刑事案件公正、公平、公开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划分管辖,可以避免案件在受理、审理过程中出现利益冲突、权力寻租等问题,从而保障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管辖权是确保刑事案件公正、公平、公开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划分管辖,可以避免案件在受理、审理过程中出现利益冲突、权力寻租等问题,从而保障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审理。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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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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