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身份犯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9:52:19 256 人看过

1、是在实施犯罪之时就已经形成的,而非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

2、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

3、特殊身份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犯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

4、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或临时具有的身份,这取决于身份的类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5、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由于出生等事实关系所形成的身份。

一、怎样举报村霸最有效

拨打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2389举报。

举报须知:

1、受理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3、提倡实名举报(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并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相关规定

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妇女卖淫、强迫妇女卖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二、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

1、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本罪与诈骗罪而言,本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本罪定罪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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