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情形: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主要是指那些谎称有国外投资,以此骗取银行的贷款或者担保;或者谎称具有大型投资项目需要贷款,骗取银行信任后取得贷款金额。
例如,某公司称其有100亿美元的资金须存入银行,前提是接受该款项的银行要首先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或向指定的个人或者单位发放一定贷款。其行为的目的在于诈骗银行的手续费或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假经济合同诈骗贷款,这种行为方式表现为行为人为了骗得银行贷款而伪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2)利用变造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对某一经济合同进行涂改、粘贴、修剪等方法来改变合同原有内容,已达到增加贷款额度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
(3)利用他人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行为人首先通过骗取或者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经济合同,然后再利用该合同诈骗银行贷款。
(4)使用无效的经济合同,或者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无效的经济合同,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利用这类合同获取的贷款仍然属于诈骗性质。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所谓证明文件,是指贷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身份和资信能力及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所谓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能够证明其身份和资信能力的有关材料虚假、不真实。
从实践中来看,虚假的证明文件主要是指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和虚假的资信能力证明文件两类。其中,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执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及相关可以证明身份关系的任命书等。
虚假的资信能力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各类财务报表以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做出的具有资信能力证明效力的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
申请银行贷款通常都要由贷款方提供担保,以动产或不动产作抵押是贷款担保中最普遍的担保形式。
进行贷款诈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所谓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担保人对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所有权的一切证明文件。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抵押证明诈骗贷款,如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产权证明作财产抵押骗取贷款;二是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权利质押骗取贷款,例如,通过伪造、变造可用作权利质押的股票、债券、提单、存款单等骗取贷款。
(2)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使用抵押物作担保贷款,其抵押物的价值应当高于贷款的价值。如果一次贷款后其抵押物余额较多,可以在余额范围内继续以其担保进行贷款,但不得超出抵押物余额价值。
如果超出抵押物或者重复利用同一抵押物贷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在实践中往往出现重复利用同一抵押物骗取银行贷款的现象。根据修改后的《刑法》的规定,这种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除了上述几种贷款诈骗的主要行为以外,实践中还有其他一些贷款诈骗的形式。如有的贷款人采用多头开户、母体裂变的方式进行贷款诈骗;有的隐匿、转移抵押物以减少抵押财产;有的变卖抵押物后再进行担保骗取贷款;还有的干脆通过行贿手段直接诈骗金融机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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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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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五种情形,哪四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6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五种情形是: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是合同诈骗犯罪中最惯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它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盗用合法主体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二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与他人签订合同。三是利用已被撤销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是指行为人提供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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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行为属于合同诈骗罪的哪些情形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11、借条和欠条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条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3、欠条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不多,因为欠条里的款项还不是欠条持有者固有的,本身就是一种期权,还谈不上诈骗,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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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有哪些情形的认定为严重情节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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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9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呢?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前有无实际偿还能力。 借款人借款前的实际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基础事实,因此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对借款人有无实际偿还能力的证据审查是非常重要的。要多方调取借款人的存款、股票、投资股份、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方面的证据,证实其在诈骗前是否已经失去了偿还能力。 二是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 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也是查明借款人是否具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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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诈骗实为个人诈骗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如何认定名为单位诈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8名为单位诈骗实为个人诈骗的认定情形:根据认定单位犯罪的基本条件及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名为单位实为个人实施的合同诈骗罪: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2、个人承包、租赁经营企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以承包、租赁经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