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海洋发布时间:2006-04-2915:15:37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有关的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就补偿安置、搬迁期限等与房屋拆迁有关的事项所作出的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内容一般包括裁决的法律适用、拆迁补偿的方式、补偿的标准和计算办法、搬迁期限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由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涉及被拆迁人的重大权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往往就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存在争议,这就需要法院对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由于我国房屋拆迁立法的相对滞后,造成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严重影响司法权威,笔者结合司法实践,认为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进行审查:
一、裁决所依据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
由于估价报告在补偿安置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对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权益具有重大影响,因而,它应是司法审查的重点和核心。对估价报告的审查包括:
(1)估价人的资格及估价程序是否合法。拆迁估价必须由具有房地产价格估价资格的估价机构估价,非法定的估价机构作出的估价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裁决的依据;同时,估价机构应当在其估价报告中详细说明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估价未说明估价程序的,其估价不具有合法性。此外,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而申请复核估价的,复核估价的程序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而申请技术鉴定的,拆迁估价技术鉴定的程序和结果是否客观公正等,这些程序性的内容也都应成为司法审查行政裁决合法性的依据。
(2)对被拆迁房屋面积和性质的认定是否正确。房屋的面积和性质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但当被拆迁人对权证或档案的记载有异议时或权证、档案的记载不清楚时,应当进行查勘和确认,未经重新查勘和确认的,对房屋面积和性质的认定不具有合法性。
(3)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是否准确。房屋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应为房屋所在地公开的市场价值,凡抛开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而适用其他的价值标准的,应认为该标准不具合法性。
(4)估价报告、估价的复核结果以及估价的技术鉴定结果有无其他的违法情形,譬如估价专家委员会成员、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的等。
二、裁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我国目前房屋拆迁立法的特点是乱。除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也都订有地方性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其他市、县,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拆迁办法。但这些拆迁条例、拆迁办法中不少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甚至明显冲突。譬如,限制被拆迁人自主选择补偿的方式、抛开省一级人民政府规定而自订房屋估价办法等。因此,法院在审查行政裁决时应当特别注意对行政裁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凡适用了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裁决应当一律以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予以撤销。
三、裁决程序的合法性
建设部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是目前唯一的一部规范补偿安置裁决的程序规则,法院可以参照该程序规程审查裁决程序的合法性。但由于该规程仅是部门规章,而且多为操作层面的规定,对于裁决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被拆迁人权利的保护方面规定不完备,因此,法院在审查裁决程序的合法性方面不应完全拘泥于该规程的规定。当裁决程序明显不公正、严重影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时,可径予适用《行政诉讼法》第54条关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规定撤销该裁决。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
拆迁安置房风险浅析
142人看过
-
对析拆迁安置补偿裁决进行评估
2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法律浅析
263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问题浅析
394人看过
-
浅析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45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例分析及解决方案
116人看过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
拆迁补偿房屋的房屋安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08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
-
如何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打官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4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
-
农村拆迁安置房屋怎么补偿农村拆迁补偿房屋的补偿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5农村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
-
房屋拆迁合同如何解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如何解决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按照如下方式来解决: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①先裁后诉。行政裁决是解决纠纷的前置手段和必经程序。拆迁当事人发生纠纷,应先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