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申请裁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0:45:24 311 人看过

行政裁决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立案。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裁决机构不予受理并应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其行政裁决申请:

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4、房屋已经灭失的。

二、哪些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这些情形下:(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情形有:房屋已经灭失的;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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