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义务教育权利不能剥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4 21:22:13 323 人看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做客网站就义务教育与取缔孟*堂等问题做解释

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宁昨天称,如果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开除学生,要承担法律责任。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宁和信*鹰在和与网友交流时表示,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他们当日还就上海“孟*堂”被取缔等问题做了解释。

受义务教育权利不能剥夺

李*宁说,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不能剥夺,即使是一些可能会对学校秩序产生恶劣影响的学生也不能开除,可通过有关程序安排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李*宁说,从立法实践看,在条文里引入问责制这可能还是第一部法律,这条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政治责任。

孟*堂值得尊敬但违法

针对上海“孟*堂”式的全日制私塾教育模式引发的社会关注,2位委员昨日也做了解释。李*宁表示,政府对孟*堂采取的执法措施符合法律要求。孟*堂这样的学校不能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仅仅把读经作为唯一的或主要的教学内容。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首次就此问题做出公开表态。

李*宁表示,他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态度表示由衷的敬意,也认为在我们中小学生里要加强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因为这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

他认为孟*堂私塾教育违法并不是因为孟*堂是民办教育机构。而是因为孟*堂未按照《义务教育法》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属违法。(记者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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