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0:32:43 74 人看过

一、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是否可以?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就够了。

三、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发票有效。

四、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五、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发票应作废/冲红。

六、发票如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七、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八、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九、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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