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掖市报刊记者站设立审批办理的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运行。
二、张掖市报刊记者站设立审批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甘肃政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对申请进行审查
3、特殊程序(现场核查)
4、审核审查,行政审查,做出初步审查意见
5、审批决定,行政审批,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三、张掖市报刊记者站设立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334项: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2、《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3号)
第八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全国性社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设立记者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机关报社和省级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所辖的地、市、州、盟或者本直辖市所辖的区、县设立记者站。各地、市、州、盟党委机关报社,可以在本地、市、州、盟所辖的市、县设立记者站。报刊出版单位在符合规定的各区域只得设立一家记者站。
第十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列报刊出版单位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设立记者站,须经设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因特殊需要必须在规定范围以外设站的,须向设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特别申请,提出需要在设站地区进行长期采访的充分理由,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报刊出版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记者站,须经设站地的地、市、州、盟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因特殊需要在规定范围以外跨省设立记者站的,须经报刊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特别申请,提出需要在设站地区进行长期采访的充分理由,经设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二十四条: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发生变更,报刊出版单位应在15日内持有关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记者站登记表》的登记地址、电话等项目发生变更,报刊记者站应在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报刊出版单位终止其记者站业务活动,应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记者站登记证》。
第三十条: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每年一次,年度核验工作每年2月开始,4月15日前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须在4月30日前,将本地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情况报新闻出版总署。
第三十一条: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
嘉峪关市报刊记者站设立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54人看过
-
张掖船舶登记什么时间办
51人看过
-
张掖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147人看过
-
张掖市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收费吗
337人看过
-
张掖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要办多久
117人看过
-
张掖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什么时间办
373人看过
行政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有关事项或事务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具体而言,行政机关会对有关文件、资料、证据等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合理公正等。 行政审查通常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 更多>
-
张掖取保候审审批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6办理流程:、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九条是怎样规定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报刊出版单位设立记者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并确有新闻采访需要;(二)报刊出版单位具备有效管理记者站的条件和能力,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已设立的记者站近两年内未出现违反新闻出版法规、规章的问题;(三)记者站采编人员须为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的报刊出版单位专职人员,记者站站长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四)记者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五)记者站有报刊出版单位提供的
-
-
张掖什么时间可以交通肇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6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二、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其适用的审批时间是什么时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申请材料。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完整齐备的上述材料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及意见转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应当自收到转报的上述材料和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海运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