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全部无效的,劳动关系归于消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其他。
一、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我国立法将合同部分无效对整个合同的影响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效部分除去后将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应全部归于无效;无效部分去除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可见,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时,原则上应全部归于无效,只有在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这一例外情形时才部分有效。然而合同部分无效在何种情形下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又在何种情形下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是审判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须特别注意的问题。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除应遵循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应首先确认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法》第18条规定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条件,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条款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根据这一规定,在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如果在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首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然后再处理其他合同争议。
2.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主要依据应是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讲比较具体,而且法律上没有规定或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写入合同,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应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比如:有关分房、调离单位退房的问题,违约赔偿经济损失的标准,计算方法的问题,只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发生劳动争议都应按合同执行,否则将很难处理。然而,目前由于人们的合同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签订劳动合同的质量不高,因此劳动合同是处理合同争议主要依据的地位还不明显。
3.劳动合同无效时,处理合同争议应依据法律规范。
当确认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后,处理合同争议应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规范,尽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4.何为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争议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因此,双方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由于某种原因已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后又因补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所以这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三、提前离职扣多少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后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申请离职,未完成交接任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扣工资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的约定有效吗?
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以,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该条款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要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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