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用追索相关问题的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9:31:27 419 人看过

追索抚养费用的问题有: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索要子女抚养费主要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子女抚养费。

法院判决不执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

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的规定:我国法律对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没有规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少支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且此种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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