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1:01:40 141 人看过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3、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4、被害人本人

5、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

6、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一、检察院批捕后调解是否有法律效力

检察院批捕后调解有用。检察机关逮捕嫌疑人后,如果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检察机关可以进行和解。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二、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

刑事案件律师是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在案件不同阶段有所不同:

1、侦查阶段:接受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作用如下: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审判阶段的作用:担任被告人、被害人或自诉案件当事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辩护人。

三、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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