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是登记生效还是的对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4:20:59 193 人看过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一、登记生效制度

1.登记生效制度:只有在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后,法律规定的事项还会生效。

2、登记对抗制度:双方将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后,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约定的事项仍然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或这其他有权力的第三人。

二、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股权登记的性质
    股权登记
    登记根据其目的和功能,可以将登记行为分为设权性登记和宣示性登记。设权性登记,是指不经登记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公司的设立登记,如果未经登记,公司的主体资格不能存在,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各类交易活动。登记赋予了公司成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宣示性登记,是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存续并不因登记行为的行使与否而受到影响,在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有效存在,登记与否只是产生善意第三人是否能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影响。关于公司股权在工商机关登记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是属于设权性登记,对于股权权属变更而言,其生效类似于物权变动的生效。股权转让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权属变更的效力。这是因为,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在法律上,以登记获得的权利通常都以登记形式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当然也应以变更工商登记为要件。这实际上是物权变动登记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要求。①上述观点将股权的性质比作物权。关于股权的性质,
    2023-06-09
    349人看过
  • 2024股权质权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股权质权登记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4、股权质押合同;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2023-11-25
    439人看过
  • 登记是著作权质权设立生效的要件吗?
    一、登记是著作权著作权质权设立生效的要件吗?著作权质权登记是著作权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著作权质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立质权登记机构办理质权登记,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办理相应的手续,使之发生相应法律效力。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代理人办理。著作权质权是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二、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
    2024-01-17
    470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变更登记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如下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如下文件:(1)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为单位的,提交该单位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2)变更名称(姓名)后的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
    2023-03-17
    283人看过
  • 购买是否在股权登记日生效
    购买是否在股权登记日生效?
    2023-05-02
    196人看过
  • 股权变更登记是否具有效,股权变更登记所起的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不需要登记才能生效,所以协议应该在成立时生效。工商转让登记只是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工商登记,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双方仍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股权变更登记后能否要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
    2023-08-09
    82人看过
  • 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产生什么效力
    一、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产生什么效力股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的,股权质押不发生效力,质权未设立,只有登记后质权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
    2023-06-15
    480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费用是多少?
    股票: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面值为1收取,超过500万股的部分按这部分面值为0.1收费,起点100元。基金:500万份以下(含)部分按面值为0.5收费,超过500万份的部分按这部分面值为0.05收费,起点100元。债券:500万元以下(含)部分按面值为0.5收取,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面值为0.05收费,起点100元。股权质押登记费用怎么收取《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2023-08-16
    16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对抗抵押权吗
    一、股权质押对抗抵押权吗股权质押是否对抗抵押权要看股权质权是否登记在前。股权质押登记在前的对抗抵押权,股权质押登记在后的无法对抗抵押权。同一动产上存在两个可以并存担保物权:一是抵押权,二是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即便是《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的购置款抵押权,也不得优先于留置权。另外,我国一些单行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二、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内容有哪些一方面,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的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抵押权人享有别除权,仍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另一方面,与债务人的其他抵押权人相比,依据抵押权登记的顺序不同,债权人受偿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登记的抵
    2023-06-15
    151人看过
  • 股权质押可否登记生效?有什么限制?
    股权质押在我国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且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股权质押贷款要多长时间股权质押贷款的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的股权能否变更一般是不能的,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民法法律上设定了质权的股权能否买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质权的股权不能再买卖,除非
    2023-04-01
    446人看过
  •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哪些
    一、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哪些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股权质权是效力是怎么规定的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2、对质物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2)孳息。即出质股
    2024-01-16
    210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有什么后果且生效后的法律效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如下:(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权。(四)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质押一般要5-10工作日,经出质人同意可以采取转质方式处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可以采取转让股份的方式处理。《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
    2023-07-27
    166人看过
  • 留置权是登记生效吗
    一、留置权是登记生效吗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是成立即生效,不需要做留置权登记。留置权的实现方式:(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二)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二、留置权有什么特征(一)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
    2023-05-03
    410人看过
  • 登记对抗主义与登记生效主义的区别
    一、登记对抗主义与登记生效主义的区别登记对抗主义与登记生效主义在生效时间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1.登记对抗主义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生效时间则是登记之时,而在登记生效主义下,物权变动则必须在完成登记之后才能生效。2.登记对抗主义下,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进行了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登记生效要件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使进行了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登记对抗要件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登记则具有公信的效力。二、哪些物权是登记生效主义1.用益物权登记在法律上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地役权登记,但仅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则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自登记时设立或者变更。2.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024-03-01
    12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权利质权,未经登记是否生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3
      权利质押是一种快速发展的担保和融资形式,但在经济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权利质押不登记现象。因为动产抵押不需要登记,交付时生效,那么同样是质权,权利质押是否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呢,如果权利质押未经登记是否生效呢?
    • 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区别是什么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1、登记对抗主义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 2、登记对抗主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登记了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登记生效要件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登记对抗要件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登记具有公信的效力。
    • 质押合同股权登记处不登记是否有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设立还是登记对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6
      需要分情况来看,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或者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设立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
    • 什么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和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