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是确认无效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24:54 113 人看过

由于大部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民主协商过程中没有完成,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召开,即使召开会议,村民代表基数也没有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计算,《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所以法院为了保护一些利益部门,不考虑其他因素,《村委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主协商规则规定集体土地承包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家庭代表批准,实行机械化、单方化。以未履行民主协商程序或因履行瑕疵而违反法律规定,但剥夺承包人土地补偿安置权为理由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发包人村委会不是确认主体其原因是,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性的诉讼主体不是村委会,而是村集体半数以上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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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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