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护士条例存在哪些矛盾和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4 23:50:06 338 人看过

《护士条例》是护士行业的重要法规,但其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该条例对护士的资质要求过于严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难以给予执业资格。其次,条例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过于宽松,导致部分护士素质参差不齐。此外,条例对护士的权益保护不够充分,如在护士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的维权途径和机制不明确。因此,需要对《护士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护士队伍的素质和权益保障水平。

《护士条例》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分析,实际上这个条例是由自己所在行业相关的专业人士制定的,因此需要根据你的分析结果来判断。《护士条例》存在问题及分析,其实这个有他自己相关业专业的条例,所以就要看你怎么样分析的。

《护士条例》存在哪些问题及分析

《护士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颁布的一部行政法规,旨在规范护士的管理和执业行为,保障公众的医疗安全。然而,从实施以来,《护士条例》存在以下问题:

1. 护士执业资格与注册制度不明确。《护士条例》规定,护士应当经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执业活动。但实践中,护士执业资格与注册制度不明确,导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存在沟通障碍。

2. 护士执业范围过于狭窄。《护士条例》规定,护士执业范围包括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然而实际上,护士在医院以外的地方,如社区、家庭等,也可以从事一定的护理工作。由于法规规定不明确,导致护士执业范围过于狭窄。

3. 护士监管机制不健全。《护士条例》对护士的管理主要依靠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弱。同时,由于护士数量众多,导致监管部门难以对每位护士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

4. 护士权益保障不足。《护士条例》规定,护士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实际上,在很多地方,护士的这些权利并未得到有效保障。例如,在医疗机构中,护士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工作压力较大,缺乏必要的职业保障。

综上所述,《护士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护士队伍的健康发展。为此,相关部门应当对《护士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公众的医疗安全。

《护士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旨在规范护士的管理和执业行为,保障公众的医疗安全。然而,从实施以来,《护士条例》存在以下问题:护士执业资格与注册制度不明确,导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存在沟通障碍;护士执业范围过于狭窄;护士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部门对每位护士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护士权益保障不足,导致护士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工作压力较大,缺乏必要的职业保障。为此,相关部门应当对《护士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公众的医疗安全。

《护士条例》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邻居的矛盾怎么解决问题
    一、邻居的矛盾怎么解决问题1.邻居的矛盾,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是通过友好协商。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展现出追求和谐的意愿,多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尽量换位思考,推己及人。2.在协商过程中,应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当双方通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请求政府或相关组织如社区、居委会等介入帮助调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二、邻居矛盾解决方式除了友好协商外,邻居矛盾还可以通过各种调解方式加以解决。1.社区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通常可以充当调解员的角色,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依据事实情况,引导双方达成和解。2.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矛盾已经升级至需要法律介入的程度,如涉及打架、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等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3.公安部门会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三、邻居矛盾能否报警处理邻居矛盾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报警处理
    2024-08-08
    244人看过
  • 监护人存在问题
    如果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或者对指定的监护人不认同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确定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被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指定监护人应该怎样处理被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指定监护人的处理办法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监护人,或请求有关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是指定监护人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担任监护人,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
    2023-08-13
    366人看过
  • 欠条设计存在哪些问题?
    被设计写欠条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欠条无效。法院将审查形式有缺陷的借据。个人最好提供相关证据,结合其他证据确定是否存在贷款关系。同时,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贷款金额、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综合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贷款金额、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综合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怎样写欠条才正确写欠条的正确格式为:1、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2、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4、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5、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6、签
    2023-07-16
    352人看过
  • 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诸多矛盾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结合近年来我区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实际以及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社会公平问题随着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的全面展开,原有的利益格局被彻底打破。企事业单位原有的分配方式也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一些新的分配方式逐步出现。比如:按资分配、按股分红、按技术分配等。这些分配方式的存在以及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资产流向的差异,特别是近年来房产、土地市场价格的大幅度飙升,最终导致了原来的职工,包括企业经营层,出现进一步的分化,一部分通过改制成为企业的所有者,通过按资分配、按股分红等方式迅速实现了自身财富的积累。而另一部分由于在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竞争上岗中被分流,或者重新择岗,这样只能通过按劳分配或者通过社会救助体系,领取基本工资或者生活费。因此,这种市场化改制本身就内在地拉大了收入的差距。但是,这种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市
    2023-06-09
    89人看过
  • 补偿标准与估价的矛盾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估价时点及其评估价格的有效性是确定的;但拆迁期限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难以确定的。二者如何统一于拆迁过程,并体现出拆迁补偿的市场价值,成为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评估师信息网一方面,以颁发拆迁许可证作为估价时点的评估价值,是列入拆迁而尚未实施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任何一个拆迁项目,随着拆迁进度的推进和延伸,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起初的评估价值有可能与市场价格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在拆迁后期,如果在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仍按原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实际上就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市场价值,市场等价的原则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及被拆迁人的要求,在同一个项目的拆迁期限内,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变化、又未进行重新评估的情况下,在原评估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从这两年的情况看,一般是提高补偿标准),虽然被拆迁人满意,也体现了市场因素,但背离了评估价格,形成了前紧后松
    2023-07-05
    461人看过
  • 我国监护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1、对被监护人的范围规定不完全。监护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保护与被监护人进行交易的相对人的权益,规定完全的被监护人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2、监护种类不完善。《民法典》规定,我国的监护种类包括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形式上似乎完整,但具体内容过于简单,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3、欠缺监护人报酬和清算制度等财产监护规则。我国现行监护制度除了《民法典》规定了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的赔偿责任,以及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之外,没有规定监护的其他财产性内容。4、欠缺对身心障碍人的照管制度。各国法的监护制度通常与辅佐、保佐、照管等制度相伴存在,从而对尚未达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身心障碍人进行法律保护。我国没有类似制度,对身心障碍人的权益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必要的保护。在我们的日常生
    2023-04-11
    420人看过
  • 针对企业改制矛盾和问题提出的建议
    增值税,欠税,纳税人,税务,发票,企业针对企业改制矛盾和问题提出的建议1.清理整顿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按所有制和区域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尽快取消按所有制和区域制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清理整顿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优惠自觉遵从国民待遇原则,从按所有制性质和区域优惠向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转变,使现行税制更为协调统一,税负公平,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2.逐步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过渡。从长远和战略高度看,我国应加快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的步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战略,应首先对基础性产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考虑到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第一步可由“生产型”转变为“收入型”,待条件成熟后,再向“消费型”转变。3.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范围,促使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变。必须及时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政策
    2023-06-09
    315人看过
  •  夫妻因手机观看问题产生矛盾
    这段内容讲述了隐私权的适用范围和保护范围。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而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适用范围: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 核 心 内 容 】 隐 私 权 与 商 业 秘 密隐私权与商业秘密是当今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商业秘密则是指企业为获取经济利益而采取的具有商业价值并
    2023-09-11
    248人看过
  • 村委会管理方面的矛盾与问题
    一、部分村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创新能力弱。部分村干部受文化程度、思想观念、地域的影响,对本村的工作没点子,缺思路,没有本村发展的长远规划。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落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发家致富的步伐。二、工作中唯上不唯下,漠视群众需求。部分干部在工作中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责任指标搞工作,热衷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迟迟不能解决。三、服务意识不强。部分村干部工作作风和思想仍然停留在以前催粮收款的思维中,还没有适应新形势下干部职能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以致在工作中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工作始终不能顺利推动。存在问题的原因(一)监督工作认识淡薄。人大是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人大代表监督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近年来,代表结构有了明显改善,素质有了提高,但与人大所面临的监督任务和要求相比仍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大监督
    2023-07-05
    19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房东的债务矛盾问题
    一、如何处理房东的债务矛盾问题处理房东的债务矛盾问题是如果房东的债务纠纷已经影响了承租人,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则需要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要求房东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造成根本违约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还可以向房东的债权人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二、债权转移担保是否转移债权转移担保转移,债权转让的,担保也随之转让,担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三、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2023-10-14
    134人看过
  • 哪些问题是侦查活动中常存在的问题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刑事侦查员力求查明罪犯使用的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罪犯本人的身份,以及查明被害人的身份,同时还可能要寻找和询问证人。然而,职业侦查员主要注意的是职业罪犯。在查找没有留下指纹或其他确凿证据的罪犯时,往往可以通过分析其惯用的手法取得进展;职业罪犯似乎惯于使用某种伎俩(例如破门而入)以寻求某种类型的赃物,并留下某种标记(例如捆绑被害人的方法)。一方面,由于侦查行为的实施大都涉及公民权益,对其进行合理制约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侦查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真相,为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交付法院审判做好准备工作,因此侦查权的运行应主动适应司法的要求,司法权也应介入侦查程序中,对侦查行为进行适当约束。目前,侦查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侦查手段的滥用;二是违法行为的存在和缺乏制裁。而现行立法体制对侦查权缺乏有效的规制
    2023-06-14
    175人看过
  • 一审和终审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刑事诉讼是指平等对抗和争议的双方将争议告知中立的法官,并要求法官解决争议的活动。首先,再审案件的审理完全按照原审的不同级别,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进行,这很难操作。这是因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毕竟不同于普通程序中的一审或二审。由于时间的变化,一些情况可能发生了变化,此时,按照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变得不必要或不可能。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当当庭,即当庭审理是第一审程序的原则,而再审案件不需要当庭全部审理。有时不需要开庭,但可以直接审判。如果真正的罪犯已被定罪,而最初被定罪的人是无辜的,应在未经法庭审理的情况下宣告其无罪。此时,如果审判仍然按照一审程序进行,那是多余的。第二,除了那些可以直接审理的案件外,所有的再审案件都需要在法庭上审理。但是,由于案件情况的变化,难以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原告、被告死亡或者因病不能到庭的,不能执行讯问被告、被告
    2023-05-07
    217人看过
  • 跨国并购存在哪些障碍和问题
    1.外资并购法律制度不完善P>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法律,对外资并购活动的监管也只有少数规章制度,如2002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财政部、财政部2002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特别是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实施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综观这些法律法规,其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资并购的发展
    2023-05-07
    87人看过
  • 解决合同附件与合同的矛盾问题
    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以主合同为准。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添加一些附件,附件是对合同的补充说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达成一致。如果主合同与合同附件发生冲突,实践中一般以主合同为准,合同附件只是对主合同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合同附件不同于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附条件合同有什么区别合同附件和附条件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附件就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买家生产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而附条件合同是一种带了附加条件的合同,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3-07-05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的问题。家庭矛盾。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能协议可协议离婚,不能可提起离婚诉讼。。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问题咨询,两个月闹矛盾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如果确实没有挽回余地,可以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因为每天解答的咨询问题较多,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只能给你做简单的答复,如有不太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电话咨询。
    • 如何处理信访问题和解决信访矛盾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8
      处理信访问题与解决信访矛盾的方法如下:1、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对于信访人员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2、领导班子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应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案件;3、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3、应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
    • 离婚的主要问题矛盾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离婚的主要问题: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 赡养问题矛盾纠纷怎么解决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适度分析情况,借助下列力量,应该会有效果: 1、找准“不赡养”的根源所在,对“症”下药,才可“治病”。例如:子女多,互相推诿唱“墙头记”、父母的某种做法难以被子女原谅等等; 2、借助亲朋或好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好言相劝,以观后效; 3、借助村、居委调解部门,进行规劝,讲清楚赡养老人是义务,不尽赡养义务会有哪些后果,必要时,双方可以对赡养事宜进行量化,双方可以签订协议; 4、借助新闻舆论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