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01:10:16 120 人看过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企业合并分立劳动合同有效吗

企业合并分立劳动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有哪些情形?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

1、企业合并;

2、合同承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企业如何偿还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偿还企业的债务。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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