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3:06 245 人看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2年7月5日实施日期:2002年7月5日)停止执行

我省房地产业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自1993年贯彻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以来,全省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增长速度有所回落,投资结构也有所调整,但是房地产建设规模仍然偏大,投资结构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为进一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将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国发〔1995〕13号,已翻印发至县)和国务院1995年7月14日明传电报精神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审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根据国发〔1995〕13号文件精神,对花园别墅、度假村、高档公寓和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办公楼一倍以上的公寓、写字楼项目以及建筑标准四星级(或相当于四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1995年内不再批准立项。

严格禁止新上高尔夫球场、仿古城、游乐宫等项目。

二、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由省计委转报国家计委审批。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由省计委审批,并报国家计委备案。20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由各市、地、州计委审批,报省计委备案。省级各部门和省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一律由省计委审批。严禁采取化整为零、分散分块等方式越权审批。

三、严格实行项目审批备案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级计划部门在管理权限以内审批的房地产建设项目,须向上一级计划部门备案。属省审批的开发项目,由省计委报国家计委备案;属市、地、州审批的开发项目,各市、地、州计委按月报省计委备案。

四、严格执行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工申报制度。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新开工,由市、地、州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计委或由省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成都市的审批权限与省相同)。10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新开工,委托市、地、州计委审批。省级房地产公司的开发项目的开工,由省计委审批。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项目审批部门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经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并下达开工批复以后,方能正式动工建设。

根据国务院1995年7月14日明传电报的规定,除纳入国家“安居工程”,用于城市居民解困解危的普遍住宅项目以外,其他的房地产建设项目,今年内一般不批准开工。

五、严格落实开发建设单位的自筹资金。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的审查。批准开工的项目,自筹资金要与银行贷款同步到位。凡自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得批准项目立项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各类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源头的控制管理。严禁利用国家预算内投资从事高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各类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必须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计划,并全部纳入国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各级银行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计划与房地产建设投资计划的衔接,根据年度房地产建设投资计划发放贷款,不得在计划外发放。严禁用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和拆入资金发放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

七、切实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各市、地、州、县人民政府(行署)在征用划拨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批准权限报批,不得化整为零越权批地。城市建设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不准利用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成片开发高档房地产项目。对出让的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开发建设,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未开发的要依法无偿收回。在旧城改造中,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加强出让地价管理,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或拍卖的方式提供。

八、切实加强并逐步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专项基金,由财政部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计划管理、专款专用。根据国发〔1995〕13号文件的要求,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由目前的10%调整到30%,由省集中使用。首先用于农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其余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在财政经常性支出项下使用。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另文下达。

九、切实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外商(独资、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必须纳入房地产建设投资的年度计划。按照国家颁布的《指导外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标目标》,要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重点投资开发旧城改造和普通居民住宅项目。中方企业不得为外商出资或为其境外贷款提供担保。

对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严格遵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凡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审批;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计委审批;3000万美元以下、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省计委审批并报国家计委备案;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市、地、州计委审批并报省计委备案。旅游宾馆项目的审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外商投资项目的管理权限不变。

十、计划、建设、规划、土地、审计等部门和各级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各级审计机关要实行开工前审计的制度,着重从资金来源、审批程序和建设条件等方面加强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计监督。

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的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严格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严格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严格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意见近年来,全区较好地完成了一批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和工业区开发项目前期的房屋拆迁任务。但是,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严格本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市政府《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111号令《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部分基地的房屋拆迁工作存在着政策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执行标准不统一,拆迁工作"五项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市政府《通知》
    2023-06-10
    412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我省造修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省船舶工业得到厂较大的发展,连续几年在造船能力、综合经济效益、出口创汇等方面居全国地方造船业的首位,对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个船舶制造业不景气,世界造船能力普遍过剩,我国主要船厂也面临开工不足的困难,同时,沿海沿江部分地区仍在重复建设大型造修船基础设施,势必要与国内已有生产能力形成过度竞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造修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7号)精神,为防止造修船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现象蔓延,促进我省船舶工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开展造修船基础设施项目清理工作。近期,由省计经委会同省交通厅等部门联合组成全省造修船基础设施项目清理小组,对我省1995年1月1日以来审批立项的实际承造1
    2023-06-08
    296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加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同意省建委《关于加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商品房预售对于加快房地产开发,促进商品房销售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有一定的风险性,若管理不严、预售行为不规范,将直接损害广大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各地必须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关于加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实施意见(省建委二000年三月十日)商品房预售对于加快房地产开发融资和商品房销售,缓解开发资金短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近来发现一些城市预售行为不够规范,管理没有跟上,出现无证售房、质量低劣、更改设计、面积不足、配套不完善、工期延迟、产权办证难、物业管理不兑现等问题,这必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切实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2023-06-10
    244人看过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金土地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金土地工程”是以土地整理为内容,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民心工程。为切实抓好此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金土地工程”是国家无偿投资为民办事、功在当代、福泽子孙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是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该工程,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业利用率和产出率。“金土地工程”已列入省、市民生工程目标,各区县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性,认真实施好“金土地工程”。(二)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金土地工程”实施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陈万春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要加强领导,加大对“金土地
    2023-06-10
    175人看过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预存款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开发项目的综合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在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实行配套预存款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预存款是指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红线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预存资金。其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路灯、雨污水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垃圾收集设施以及景观绿化工程;非经营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二、凡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缴存开发项目配套预存款。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
    2023-04-22
    159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二类口岸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现将《全省清理整顿二类口岸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2000年9月7日全省清理整顿二类口岸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二类口岸的通知》(国函〔1998〕74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在江苏省等八省(市)开展清理整顿二类口岸征求意见的函》(署岸〔1999〕729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方便对外贸易往来、促进经济发展、有效监管、规范口岸管理的原则,全省二类口岸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现提出全省清理整顿二类口岸实施意见如下:一、全省二类口岸保留、撤并情况1.保留的口岸7个。大连市长海县四块石港口岸、丹东市宽甸县哑吧沟口岸、丹东市宽甸县长甸河口口岸、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口岸、丹东市振兴区丹纸码头口岸、丹东东港市大鹿岛口岸、盘锦市盘锦港口岸。2.合并的口岸2个。营口市沟西码头并入营口港口岸。丹东市宽甸县永甸港并入哑吧沟口岸,平时使
    2023-06-08
    135人看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冀政函[2006]9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已经2006年6月30日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六年七月八日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意见一、河北电子口岸建设的必要性中国电子口岸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12个部委共建的公共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河北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国家“金关”工程的主体系统,也是河北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河北地区所有进出口领域企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地方电子口岸,为河北物流、通关和经贸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是实现政府部门间、企业和政府部门间、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实现通关环节中的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外汇、银行、港口等物流相关环节有效协调的重要支撑。河北电子口岸建设将有力提升我省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强区域综合竞争优势,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023-06-07
    345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2-31生效日期:2001-12-31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粤府[2001]10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省信息产业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粤发(2001)2号)精神,实施信息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建设软件产业基地,建设软件大省(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发展软件产业,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争取到2010年,软件产业研究
    2023-06-05
    271人看过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衢州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二年九月十八日衢州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深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既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培育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现就我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简化审批环节(一)规范土地出让方式改革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推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运作形式,促使土地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二)由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替代部分审批程序原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中,开发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后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需经过立项申请、环保立项审核、取水许可申请、银行出具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选址意见书申请、缴纳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环节。
    2023-04-22
    62人看过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房地产开发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发文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文号:临政发[2001]56号发布日期:2001-10-30执行日期:2001-10-30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市七大企业集团公司,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房地产开发实施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加速城市化进程为目标,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为目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宏观控制,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强化项目管理,规范开发行为,完善配套设施,实现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基本原则;一是做到
    2023-06-10
    151人看过
  • 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实施意见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贯彻落实部颁发的《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做好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的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管部门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管理工作,并对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管理工作。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的资格由交通部和省级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查。国道主干线项目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的资格审查,由交通部负责;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的资格审查,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二、申报要求(一)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初步设计批准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2023-06-10
    312人看过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现将《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四年六月七日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第一条目的为了科学实施城市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按照编规划、批项目、核土地的要求,依据国家、本市的有关法规和《杨浦知识创新区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以招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第三条建设项目确定(一)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杨浦知识创新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区计委负责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凡纳入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是区各职能部门办理和实施建设项目的具体依据。(二)本实施意见第二条范围内
    2023-06-10
    467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宁市关于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人防办:西宁市人民政府上报的《西宁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二月十四日西宁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西宁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二月)随着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西宁市做为我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起着外树形象、内提品位、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目前西宁市仍有相当一部分危旧房分布于市内务区域,不仅影响西宁市的城市形象,更影响到西宁市的投资环境及经济发展。为加快西宁市危旧房改造步伐,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能力,拉动经济增长,对西宁市危旧房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通过“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社区居民参与”的运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集中连片开发。注重综合配套,增强
    2023-04-22
    170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已印发给你们,根据四个《暂行规定》,特制定陕西省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与国务院发布的四个规定一并从十月一日起实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改革的认识。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干部、群众学好文件,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编写的《劳动制度改革问题解答》,对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人人明确认识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弄清有关政策,以保证劳动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加快各级劳动服务机构的组建工作。县(市、区)以上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按规定尽快把劳动服务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健全起来。按照相应的条件,选配熟悉业务、能够认真执行政策的干部,尽快开
    2023-06-09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关于四川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意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老年人应当自尊、自立、自强,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 最高法关于行政强制法实施细则的意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内容有什么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名录库资料来源于普查、行政登记和基本单位调查。普查年份,名录库所需资料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从普查资料中取得;非普查年份,名录库所需资料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从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中取得。行政登记资料缺口部分,先由部门按统计标准提供基本单位名录,再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基本单位名录组织调查取得。
    • 政府对于此拆迁项目有实施补贴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政府对拆迁项目有补助,如下情况: (一)货币补偿补助 市区房屋被征收人、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下列比例给予货币补助: 1.住宅房屋为15%。 (二)房屋征收奖励 被征收人、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三)购房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
    •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和项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的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回。我国的项目资本金制度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的,1996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对各种经营性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